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4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一条规定,现将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东藜1号’藜麦等14个草品种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这些品种可以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度草品种名录(中英文)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0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一条规定,现将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东藜1号’藜麦等14个草品种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这些品种可以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度草品种名录(中英文)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