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昌中学铺面租赁竞标方案

文摘   2024-10-12 17:46   上海  

我校现有校内商铺共计七间对外招租,需要重新招租,根据《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告》(文府办﹝2024﹞10号)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对这些铺面进行招租,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租工作小组

组  长:段华松

副组长:朱晓峰、陈奕海、纪甫刚

成  员:洪武、吴庆德、潘乙青、廖保益、符艳

傅人山、朱宇、严俊、张杰、林霞、林艳

评  委:纪甫刚、洪武、潘乙青、廖保益、傅人山

统分人:朱宇、严俊、张杰、林艳、林霞 

资格审查:潘乙青、符艳、傅人山、朱宇

纪律监察:陈奕海、朱晓峰、吴庆德

教育局与国资工作人员各一名

二、商铺情况

校内铺面原有七间,陈文民楼前有四间,蔚文楼、思源楼各一家,食堂超市一家。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学需要,为了更好地服务学生,经学校讨论决定取消蔚文楼和思源楼商铺作为教学用途。并把食堂旁便利店拆分成三间铺面(食堂超市、食堂超市旁蛋糕店、食堂超市旁水果吧),保留陈文民楼前四家商铺,共七间。为了表述方便,现对招租商铺进行重新编号,具体如下:

1号商铺——食堂超市(168平方米,年最低租金262080元)

2号商铺——食堂超市旁蛋糕店(46平方米,年最低租金71760元)

3号商铺——食堂超市旁水果吧(35平方米,年最低租金54600元)

4号商铺——陈文民楼前自南向北第一间(36.6平方米,年最低租金54024元)

5号商铺——陈文民楼前自南向北第二间(36.6平方米,年最低租金54024元)

6号商铺——陈文民楼前自南向北第三间(36.6平方米,年最低租金54024元)

7号商铺——陈文民楼前自南向北第四间(36.6平方米,年最低租金54024元)

三、招租对象

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超市、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四、提交材料

每位有意参加竞标者,凭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品牌授权书、信用承诺函(竞标面包店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品牌授权书等)、提交目标商铺的经营商品明细表,复印件须签名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与地点,到我校报名,同时,缴交10万元竞标保证金,中标者保证金可转为租金,不中标者则全额退还。

五、竞标方式:综合评分。

六、招租底价(参考附件1.)

1号商铺——食堂超市(168平方米,年最低租金262080元)

2号商铺——食堂超市旁蛋糕店(46平方米,年最低租金71760元)

3号商铺——食堂超市旁水果吧(35平方米,年最低租金54600元)

4号商铺——陈文民楼前自南向北第一间(36.6平方米,年最低租金54024元)

5号商铺——陈文民楼前自南向北第二间(36.6平方米,年最低租金54024元)

6号商铺——陈文民楼前自南向北第三间(36.6平方米,年最低租金54024元)

7号商铺——陈文民楼前自南向北第四间(36.6平方米,年最低租金54024元)

七、限定经营范围

1号商铺——休闲食品、饮品、文具、生活用品、洗漱用品、体育用品、文化用品、日杂等;

2号商铺——品牌西点、烘焙糕点分销点;

3号商铺——水果、水果制品及鲜椰子;

4号商铺——休闲食品、文具、生活用品、洗漱用品、体育用品、文化用品、清洁工具、日杂等;

5号商铺——水果、鲜椰子、瓶装水、奶制品、饮品;

6号、7号商铺——品牌西点、烘焙糕点分销点。

所有商铺均应按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不得经营“三无”商品,不得经营高盐、高脂、高糖、奶茶、熟食等自加工预包装食品和明火餐饮及具有浓烈气味的商品,不得经营限定范围以外的商品。学校所有商铺经营时间为学生放学时间和大课间(课间操)时间,其它时间所有商铺禁止营业。经营者如有以上违规行为,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不退还租金。

八、评分细则

1.学校评委根据评分细则对投标者赋分,总分最高者确定为预中标商家。

2.年租金投标价赋分项(共30分)。以现场投暗价形式,收齐后报价后即启封进行比价赋分。标准如下:超过原评估价1%—5%者赋5分;超过6%—10%者赋10分;超过11%—15%者赋15分;超过16—20%者赋25分;超过21%(含)以上者赋30分。

3.商品加价率赋分项(共30分)。

投标者在报名时、开标前三天要向学校报备商品明细表,包括商品名称、品牌、规格、进价、售价等。主要商品平均加价率在超过8%不足11%赋30分,超过11%不足15%赋25分,超过15%不足19%赋15分,超过19%不足30%赋10分,超过30%以上或者超出市场价取消投标资格。

4.资质赋分项(共40分)。

(1)在本地经营的超市、企业(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参与投标的赋20.0分。

(2)参与投标的企业、超市、个体工商户的法人名下如有经营多家品牌超市、连锁店、商铺等需提供法人所有名下相关证明资料,经核实后每间赋2.5分(最高赋20分)。

5.其他赋分项

(1)为减轻教职工家庭生活压力,没有固定工作的在职在编教职工配偶为法人参与投标的,赋2.5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结婚证、品牌分销授权书、法人健康证和信用承诺函)。

(2)根据上一合同年的协议优先原则,在上一合同年期间没有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商铺赋2.5分。在上一合同年期间对学生有公益活动贡献的每次赋2.5分。由评委根据商铺经营者上一合同年的守法经营情况与配合学校工作表现酌情赋分。

6.每间铺面均为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如出现最高分数相同时以租金最高者中标,如同时出现租金与最高分数都相同的以评委会二次投票决定。中标者在竞标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学校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租赁合同者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权,则由第二中标人(即综合评分第二高者)中标。

九、工作流程

1.发布招标公告和评分细则。

2.投标者报名,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中标后可转为租金,未中标退回)、相关资质材料。

3.提交目标商铺的经营商品明细表,并签名加盖公章。

4.开标,一次报价,评委现场打分。

5.公布预中标名单,公示三天。

6.预中标法人交纳(签订合同时交给保洁服务外包公司)10个月卫生费清洁费,1号商铺6000元,其它商铺3000元。

7.预中标法人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

8.预中标法人需自购消防设备、遮阳棚和桌椅等配置。

9.签订合同。

十、工作纪律

本次校内商铺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着“让利于学生”的原则,同时避免国有资金流失,实事求是,满足学生的生活需求。不追求高额租金,兼顾商铺的合理利润和社会效益,不给学校后勤服务增添负担,引导学生健康饮食,勤俭节约。因此,在整个招租过程中力求公开、透明。根据需要,可召开预备会,对竞拍者进行答疑解惑。如有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学校将予以严肃追究。

十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0日于文昌中学陈世英楼三楼302室;

十二、竞标会地点

2024年10月21日9:00于文昌中学王兆松楼一楼。

十三、合同书

合同书使用市政府统一印制的,《文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合同书后方可正式营业;

十四、租赁期限与租金的缴交

一次性租赁两年,租金分两次缴交,一次缴交一年租金,第一次在签订合同书之前缴交,第二次在第二年租赁期开始前10天内缴交,逾期不缴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铺面另行招租。

海南省文昌中学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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