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装修垃圾有序处理是人民群众对社区环境治理的内在需求,将装修垃圾交给无证人员收运,极易导致垃圾去向不明、随意倾倒,不仅会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还有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带来安全隐患。
案例概述
淮海中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淡水路门前停有一辆三轮车正准备清运装修垃圾。经查,车上约有十余袋已装好的装修垃圾、系附近正在装修的沿街店铺拆旧所产生;店铺装修现场管理人李某无法提供垃圾清运合同,也无法说明垃圾收运人员的身份,执法人员立即责令李某将装修垃圾搬回店内等待处理。
执法人员又对房屋管理者唐某进行约谈,经询问,唐某承认其为逃避物业收费,且贪图方便,便找了一个无业人员,打算趁人不备快速将装修垃圾运至偏僻地点丢弃。执法人员责令唐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要求其向物业报备,并按规定将装修垃圾交给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进行收运,同时对唐某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强调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及其行为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唐某随后向物业报备,后由物业通知区绿化市容局安排装修垃圾专用车辆进行了收运。
法律责任与适用条款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条款:
第五十一条第三款 装修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负责收运,物业服务企业等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装修垃圾交由其收运。禁止擅自倾倒、抛撒装修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总结与启示
为预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巩固执法成果,执法队加大了对辖区内店铺集中区域的巡查力度,重点关注正在装修的店铺,要求物业部门每日巡查,并在装修备案环节中向装修人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共同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