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7——
寒假将至
家长们要对孩子进行正确的指引
教导他们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致广大学生及家长寒假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同学们: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应酬多,出行游玩多,请父母做好文明守法榜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酒驾、不超速、不违停、不超员。冬季寒冷雨雪天气多,尽量减少雨雪天气和夜晨时段出行,防止疲劳驾驶,系好安全带,戴好头盔,以身作则,文明礼让,安全出行。
步行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集中注意力,切莫边走路边看手机,经过路口要遵守红绿灯信号,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绝不在道路上追逐嬉戏。幼儿园低龄学生过马路,家长应牵行,以免发生危险。
未满12周岁不能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能驾驶汽车、摩托车。骑乘电动自行车,严格遵守“戴头盔、限2人、靠右行、防盲区”,不得逆行闯灯、猛拐斜穿、脱把快骑和上高速公路、高架道路骑行,严禁超员超速、追逐竞速、飙车炸街。家长要管好自家的车钥匙,严禁学生无证租用驾驶汽车。
乘坐公交、客车时要坐稳扶牢,不在车上追逐打闹、随意走动。下车时要注意来往车辆,车辆停稳再下车,切不可从车头或车尾突然横穿马路。长途出行请到正规客运场站乘车,不乘坐超员车辆,不乘坐三轮载货摩托车、货车等非载客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
安全带生命带,驾乘大小汽车务必做到前排后排都系好安全带。乘员有不满四周岁的儿童,应当在车辆后排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驾车途经临水临崖、桥梁隧道、急弯陡坡要减速慢行,车辆行驶中,严禁将头、手伸出车窗外,让孩子站立天窗口。车辆停稳后要注意观察后方,确保安全后再开门,严防“开门杀”。
家长驾驶车辆启动或倒车前,应绕车身一圈,观察周边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人员和障碍物,确认安全再起步。低龄幼儿切勿在小区道路、交叉路口、停车场及车辆周围玩耍逗留。驾车或步行时,尽量远离大型车辆,避免进入大车右转“视线盲区”,防止引发交通事故。
最后,我们衷心祝愿广大学生及家长们度过一个愉快而安全的寒假,让我们共同努力,多一份谨慎,多一份责任,多一份关爱,为孩子们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孩子们的平安成长保驾护航!
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月16日
交通安全“最后一堂课”
开课啦!
寒假将至,春节临近。为预防和减少寒假期间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孩子们过一个快乐、平安的寒假。近日,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大队抓住本学期的“尾巴”,相继走进辖区学校开展“快乐过寒假 安全不放假”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最后一堂课”。
通过开展寒假前“交通安全最后一课”,切实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懂得“知危险 会避险”,为假期学生出行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钦州公安交警
收集并整理了一份
关于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出行提示
请各位家长和孩子们认真观看学习!
▲突然折返
▲停车场玩耍
▲路口蹲下玩耍
以上事故典型情节
请学生和家长引以为戒
交通安全意识多提高一分
生命安全的保障就多一层
步行安全:
1、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不要突然横穿猛跑、忽然加速或中途折返等行为。无人行横道与通过设施的区域,横穿马路时要先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2、当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时,请认真观察路况,以防成为“鬼探头”。
骑车安全:
1、骑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或道路右侧车道,学会避让大型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2、在道路上步行或骑行要集中注意力,不做“低头族”,不要追逐竞驶,骑车时不脱离车把或手拿东西骑车,不要攀附其他车辆。
3、未到法定驾驶年龄的在校学生禁止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和外出。
4、严禁参与飙车炸街、竞速驾驶。
乘车安全:
1、乘坐公交车要注意先下后上,不要推搡拥挤,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
2、在乘车过程中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 教育孩子不要单独外出,如有特殊情况,一定要征得父母同意,主动告诉家长自己的去向、内容、同伴和返回时间,所乘坐车辆信息等,做好安全监督。
☑ 做好孩子的监护人,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禁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学生驾驶机动车辆上路。
☑ 驾驶摩电车辆要注意观察路况,不要“见缝插针”挤进货车盲区范围,或者与大货车并排行驶。
☑ 家长要规范自己的骑行行为,以身示范、言传身教,教育引导孩子文明出行,学习交通法规知识。
安全“不放假”!
各位家长务必加强对孩子的看护
在日常出行中更应以身作则
带领孩子养成
安全守法、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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