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都兰县举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蒙古语言文字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读书班,传达学习省委、州委主要领导对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批示精神、全州民族语文工作会议精神。此次读书班邀请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原副巡视员马继军教授进行专题授课。
马继军教授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从民族语言文字法治调整的社会关系,《条例》制定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目的,《条例》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和体现的语言文字政策,依法做好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四个方面对《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蒙古语言文字藏语言文字条例》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通的解读。授课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高屋建瓴、具有很强的指导性、理论性和操作性,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族语文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推动《条例》落地落实,不断推进全县民族语文工作法制化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读书班强调,民族语文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对调节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民族宗教领域改革的重要意义。我们要以此次读书班为学习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影响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在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使用和发展的原则,科学保护好蒙古语言文字和藏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不断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服务全县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水平。
读书班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将《条例》作为规范民族语文工作的重要依据,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全面系统领会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传承中来。二要切实履行职责。要形成政府统筹协调、业务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将民族工作特别是民族语文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平安建设等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推进。要找准做好新时代民族语文工作的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要求和重点内容,全面推动《条例》落实落细。三要深化民语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学习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提升科学文化素质的现实需求,切实践行省委“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深入挖掘民族语文工作在政治、社会、文化和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党的民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胜利前进,为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磅礴力量。
各县级领导、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统战民宗工作负责人、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统战民宗全体干部及驻寺干部参加读书班,并向参会人员发放了《条例》单行本。
(供稿:县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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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祁强
编审:张秀鸿、段国禄
编辑:王瑞、马宇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