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农民工法律服务需求,多措并举,同向发力,确保农民工欠薪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利益。
01
预防宣传“有广度”
常态化组织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村(社区)和建筑工地,开展“法援惠民生”“农民工维权”等活动,解读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申请程序等,引导农民工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线上+线下”宣传模式,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法治天水、法治视点栏目等,广泛宣传劳动维权、劳动争议调解、安全生产、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效提升农民工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今年来共开展农民工集中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6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
02
调解前置“有深度”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法律援助与纠纷调处有机结合,立足“事前法律服务指引、事中矛盾纠纷化解、事后法律援助调解”,加强与法院、仲裁委的有效对接,打造“人民调解+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对受理的法援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在立案进入审理程序前,选派业务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先行调解,减少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全市调解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1件,最大限度减少困难群体的诉讼成本。
03
法律援助“有温度”
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开通“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欠薪申请法律援助实行“免审查、零等待”,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努力缩短农民工维权时间,确保当事人权益最大化。针对案情复杂、涉案农民工多的案件,建立群体性案件法律援助处置机制,提前指派律师介入,帮助收集证据、参与协调、促进维稳。将涉及劳动保障和农村生产经营的劳动争议、养殖种植等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农村群众。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32件,其中农民工讨薪案件311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461.3万元。
04
部门联动“有力度”
加强与建设、人社、工会等部门协作,完善沟通、会商、防范、处置机制,有效利用劳动监察、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等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对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案件,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劳动仲裁等部门对接,推进涉农民工案件的快速审理,快速结案。加强案件办理服务跟踪,对农民工案件进行全程督办,加快案件结案进度,回访受援人满意度达100%。同时,加强信息共享,每月对法律服务咨询解答情况进行舆情分析,及时反馈各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最大限度做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