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袁安为河南尹,政号严明,然未尝以赃罪鞫人。此近日为宽厚之论者,所持以为口实。乃余所见数十年来姑息之政,至于网解纽弛,皆此言贻之敝矣。嗟乎!范文正有言:“一家哭,何如一路哭邪!”
——清·陈宏谋《从政遗规》
这里有两个故事。
一个是有关东汉袁安的。东汉袁氏是著名世家大族,世代为高官,袁安是袁绍的四世祖。他曾经担任过阴平县(今甘肃文县)的县令。他为政不畏强权,面对窦宪外戚专权,屡次谏诤朝廷,刚正不阿,仗义执言,严明贤能,敢于同权贵斗争。楚王刘英谋反案牵连被关押的有几千人,办案人急于定案,严刑威逼不少人招供,误判死罪的很多。袁安认真审理复查,被释放出狱的人有四百多家。但就是这个袁安,按照《东观汉记》记载,他在河南担任府尹十多年,从来没有治过一个贪赃的官员。
另一个典故是有关范仲淹和富弼的。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记载,宋朝范仲淹为相,锐意改革吏治,取诸路监司名册,将不称职者姓名一笔勾去。富弼在其侧说:“十二丈则是一笔,焉知一家哭矣!”范仲淹回答:“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富弼认为将那些不称职的官员裁撤会造成这些官员家庭的悲剧。而范仲淹则认为,一家人利益受到影响而痛哭,总比一个路(宋朝地方行政区划)的人因为他的无能或贪酷而痛哭要好一些吧。
陈宏谋此段的大意是说,东汉袁安从来没有惩治过贪赃官员,因此,近世有人持宽厚为官的观点,以袁安为例子。陈宏谋认为这是数十年来以姑息方式进行治理,造成政纲废弛、法网松懈的根本原因。范仲淹不怕得罪不称职官员,勇于裁汰,才是好的方法。
东汉袁安十多年“未尝以赃罪鞫人”,不一定是他宽纵官员贪赃,也有可能是他“政号严明”,手下本来没有官员贪赃。没有人贪赃,他当然没有必要一定要找出个贪官去治罪以显示他的严格。打击官员贪赃,最好的状况就是从根本上杜绝官员贪赃,其次才是惩处了多少贪官。没有人贪污腐败,是反腐败的最高境界,而严厉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则是第二境界。袁安的治理或许是达到了第一境界。
如果人们从袁安没有治过贪赃的罪,就认为对于贪官应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当然是放纵了贪官。
主张对贪赃官员网开一面,从宽从轻的人们所持理由,差不多就是富弼的理由,认为查处一个贪官,这个贪官一家人就会痛苦不堪,日子过不下去。这种所谓宽仁,实际上只是对于贪官的宽仁,而对于深受贪官之害的老百姓,却是最大的不宽仁。富弼只看到裁撤不称职官员对这些官员家庭的影响,却没有从全局的立场,看到这些不称职官员对于治下百姓的影响。
范仲淹是伟大的政治家,他知道,对于个别不称职的官员甚至贪赃官员的宽仁,就是对更多百姓的不仁。宁可让这些不称职不合格的官员下岗,让他们的家属痛哭,也不能把他们放在不合适的位置上祸害百姓,让其治下的百姓痛哭。宁肯得罪一个官员家庭,也不能得罪这类官员可能危害的众多百姓,这就是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