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官的努力下,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也让我对未来的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
近日,蓟州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收到了这样一封特别的书信,字里行间讲述的是一起为民司法的故事……
这是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已是古稀之年,2024年5月某日,被告骑电动自行车与原告发生碰撞,致使原告受伤。经责任认定,被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原、被告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诉至法院。
接收案件后,法官决定先进行调解工作。双方见面之初,原告心里委屈,被告心存怒火,争吵愈发激烈,到了剑拔弩张的程度。法官见状,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向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平息双方的愤怒。案件虽没能顺利调解,但经过法官前期的努力,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能心平气和地陈述自己的主张,提交相应的证据,庭审得以顺利进行。法官在详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认真审查提交的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两万余元。
但司法之治,远不止此。考虑到年关将至,原告若申请执行,可能年前拿不到相应的赔偿款项。为此,法官主动联系被告,耐心细致地与被告沟通,向其说明了每一笔款项的法律依据以及计算方式,用法律的温情与智慧融化了双方之间的隔阂。最终,被告及时履行赔偿义务,让原告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这回过年踏实了,感谢法官,感谢法院!”纸短情长,原告的感谢信用真挚的语言表达了对承办法官的深深敬意与感激之情。这份感激,不仅是对法官个人的认可,更是对蓟州法院司法公正、为民服务理念的肯定与赞赏。未来,蓟州法院更将继续秉承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让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民事审判一庭 史龙国 咸西康
编辑:王欣欣
制作:王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