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事故,三个案件,一次性化解

政务   2025-01-26 13:49   天津  


为从源头化解纠纷,让发生交通事故的群众及时获得赔偿,蓟州法院在公安蓟州分局交警支队派驻道交审判团队,与公安、司法、保险等部门合力化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各类纠纷。



镜头一





2024年底,温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在某路口与司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司某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温某与司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司某伤后住院治疗5天,花费医疗费共六千余元。今年1月9号,司某因工作原因,想尽快处理赔偿事宜,请求调解结案。法官得知伤者诉求后,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沟通赔偿事宜。经多次电话沟通后,保险公司给出赔付方案,司某表示同意。

因双方属同等责任,依法需要事故双方当事人到场共同签署调解协议。而此时温某不便到场签字。于是,经电话沟通明确双方意见后,法官带着书记员和调解员一起驱车前往温某工作单位,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不到半天时间,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迅速化解。



镜头二




同天,法官和人民调解员通力配合,还共同调解了王某与李某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两起纠纷。2024年12月,王某驾驶小型客车与李某驾驶的大中型拖拉机载的塔吊架子相撞,王某和李某均受伤,王某车辆全损。经交管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事后,王某分别就人伤和车损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就伤残等级和车辆损失分别申请了诉前鉴定。法官在组织双方诉前鉴定质证过程中,发现本案中李某的拖拉机没有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对王某造成的损失均需李某自行承担。本着既能让王某尽快得到赔偿,又能让李某减轻经济压力的目标,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积极展开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两起事故,三个案件,均一次性实质化解。法官及人民调解员"调解认真、服务到位"的工作,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高效的公平正义。


END


供稿:立案庭 詹志东

编辑:孟梦

制作:王欣欣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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