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小皖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高级联席合伙人
2023年6月8日,加州北区地方法院对美国DAO第一案——CFTC v. Ooki DAO作出缺席判决[1],法院基本支持了CFTC的所有诉讼请求。Ooki DAO因非法提供数字资产商品交易、从事只有注册期货佣金商户(FCM)才能进行的活动以及未履行《银行保密法》要求的KYC等合规措措施,承担643,542美元的罚款,并被永久关停和要求删除相关内容。此案凸显了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的法律地位和责任问题。CFTC的诉讼意味着,即使DAO是去中心化的,没有传统的公司结构,其参与者仍然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去中心化平台依然需要遵守现有的金融法规,包括商品期货合约的注册和 KYC/AML的合规要求。这些都迫使DeFi行业重新思考去中心化治理模式目前存在的问题。其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就是在DAO作为适格被告的情况下,如何减少其成员面临的法律责任风险。
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是一种革命性的组织结构,与传统组织有着根本区别。它们是去中心化的,这意味着它们没有集中领导或层级结构。相反,DAO是成员所有的实体,成员通过透明和民主的流程集体做出所有决策。在DAO中,没有组织层级。每个成员都可以提出建议并投票表决决策,确保组织基于集体共识运作。这种参与模式确保所有成员都朝着实现DAO的核心目标迈进,培养社区意识和共同目标。
DAO的核心原则,包括投票流程、运营平台、投票衡量方法和参与规则,都编码到智能合约中。这些智能合约充当DAO的管理框架,确保规则透明、不可更改且自动执行。任何符合这些智能合约中概述的标准的人都可以参与DAO,使其成为一个真正包容且无需许可的组织。
一个Web3项目可以大致分为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对应的法律工作需要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Web3项目开发和Dev Lab公司注册;
第二阶段:启动早期融资及注册Token公司;
第三阶段:产品上线及准备必要的法律文件;
第四阶段:代币发行及准备代币分发的法律文件;
第五阶段:DAO启动并构建法律框架;
下文将要介绍的“法律包装”就发生在第五阶段。第五阶段中,项目已经完成了推出dApp、吸引客户、发行代币,进入活跃增长阶段。这类项目是完全去中心化和自治的,即没有集中的管理员或最终受益者。因此,Web3创始人会考虑将项目“转移”到项目社区的全权处置和管理下。
这一过渡涉及去中心化治理和去中心化资金管理的组织。去中心化项目治理的规则被编程在智能合约中,并允许DAO成员参与投票,以改变智能合约运行规则,以及管理DAO资金的方式。这一过程中的主要法律工作将为DAO社区的不同成员创建适当的法律包装。
DAO的“法律包装”(legal wrapper)是指为DAO提供一种法律实体形式,以便在法律体系中明确其地位、权利和义务。这种法律包装可以帮助DAO在与传统法律和法规互动时获得更清晰的法律身份,避免法律不确定性和潜在的责任风险。DAO需要法律包装的原因包括:
1.法律责任:DAO的去中心化性质使得其成员可能面临不明确的法律责任。如果DAO参与了某些可能引发法律纠纷的活动,例如合约违约或诉讼,DAO成员可能会因未被明确的法律地位而被追究个人责任。通过法律包装,DAO可以将责任限定在特定的法律实体范围内,从而保护个体成员。
2.法律合规:随着各国对加密货币和区块链的监管日益严格,DAO需要遵守特定的法律法规。通过设立法律实体,DAO可以更好地遵守如反洗钱(AML)和客户尽职调查(KYC)等合规要求。
3.合同执行:DAO作为法律实体,可以更容易地签订和执行合同。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身份,DAO可能难以在传统法律体系中签署合约或进入司法程序。
4.财务管理:通过法律包装,DAO可以更方便地管理资金、资产以及与银行、支付处理商等传统金融机构的关系。例如,接受 VC的投资、与Web2的服务商签署协议、在交易所上市代币、给成员发放薪酬等活动都需要借助一个法律实体来完成。
5.法律争议:设立法律实体可以帮助DAO更好地应对法律争议或诉讼,而无需依赖个体成员参与诉讼。
在为DAO设立法律包装时,需要进行多项法律工作,以确保 DAO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其运营过程中受到法律保护。以下是主要的法律工作:
目前最受欢迎的DAO设立国家包括马绍尔群岛、美国(怀俄明州)、瑞士、开曼群岛、列支敦士登、新加坡、巴拿马、英属维尔京群岛、直布罗陀和巴哈马。其中,将获得利润分配给成员的营利性DAO通常选择注册为列支敦士登基金会、怀俄明州DAO LLC、马绍尔群岛DAO LLC或巴拿马基金会。非营利性DAO 通常注册为瑞士基金会/协会、开曼群岛基金会或马绍尔群岛 DAO LLC。下文将介绍不同类型的法律包装及其在部分司法辖区中的适用情况。
1、LLC有限责任公司
LLC对其成员提供有限责任保护,所有者通常不对LLC的债务和负债承担责任。LLC可以由成员管理,也可以由成员任命董事会。LLC的运营协议的制定较为自由。
美国一些州已经通过了州立法,其中规定了允许DAO以LLC形式成立的特征。这些法律的共同特点包括:
(a) LLC必须在其组织章程中声明其为DAO。
(b)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其经营协议中载明其宗旨的摘要。
(c) 有限责任公司将被视为由成员管理,除非其章程规定其采用算法或智能合约管理。
(d) 运营协议必须包含有关DAO的规定信息,其中可以包括智能合约的详细信息、所使用的区块链技术、投票程序、应对安全漏洞的协议、成为会员的程序以及每组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
(e)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在一年内不批准任何提议或采取任何行动,它将自动解散。
(f) 除非运营协议中另有规定,否则LLC成员对DAO不承担受托责任。
(g) 除了链上可用的内容外,没有明确的义务向成员提供检查权。
(e) 可以盈利。
具体要求将根据选择成立DAO的州而有所不同。怀俄明州[2]、佛蒙特州、田纳西州和犹他州是已采用特定DAO LLC法律的一部分州。由于美国严格的证券监管,在美国建立DAO LLC 以创建投资DAO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并且存在代币公开发行后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视为证券的风险。
一些DAO选择的另一种替代方案是直接使用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特拉华州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完善管辖区。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协议可以规定受托责任的限制和责任限制。但是,这种法律结构无法适应DAO的某些特点,例如在某些情况下保护成员的匿名性。
其他司法管辖区也采用了DAO LLC法律。2022年2月,马绍尔群岛修订了其《非营利性公司法规》[3],正式承认DAO的法人形式,在此框架下,DAO无需注册为单独的LLC。DAO本身被视为法律框架,无需新实体。根据这项法律,DAO的代币持有者可以成为LLC成员,LLC的章程可以编入区块链,并且公司的任何收入或利润均不得分配给其成员、董事或高级职员。
2、LLD有限责任去中心化组织
2023年3月,犹他州通过了《犹他州去中心化自治组织法案》[4],该法案于2024年1月生效。该法案将DAO归类为有限责任去中心化组织(LLD),赋予其独特的法律实体地位。犹他州DAO法案超越了其他州使用的典型“LLC包装”方法,引入了多项创新条款:
(a) 法律承认和有限责任:该法案为DAO提供了一种法人资格和有限责任保护,确保DAO成员仅对其链上贡献负责。
(b) 技术把关:该法案要求DAO提供其软件代码质量保证的证据,并维护用于监控交易的图形用户界面。
(c) 治理和匿名性:该法案允许DAO按照保护成员匿名性的章程进行运营,同时仍要求披露发起人以承担责任。
(d) 税收待遇:引入了细致的税收规定,反映了DAO运营的复杂性,确保遵守州和联邦税法。
新罕布什尔州也在探索类似的DAO立法。该州对DAO立法的兴趣表明各州越来越倾向于承认DAO并将其纳入其法律体系。虽然新罕布什尔州拟议立法的具体细节仍在浮现,但总体方向表明,该州将努力为DAO提供类似于犹他州和其他先驱州建立的法律清晰度和运营框架。
3、离岸基金会
一种日渐兴起的解决DAO实体结构问题的机制是将治理代币离岸外包给具有优惠税收制度的外国司法管辖区(例如开曼群岛、BVI、巴拿马、新加坡、爱尔兰和瑞士),并将DAO包装在这些司法管辖区成立的基金会实体中(“离岸基金会”)。外国基⾦会提供了一个极其灵活的框架,支持与执行通过DAO治理协议的有效执行提案相关的链下功能。基金会为成员提供法人资格和有限责任。基金会无须有成员也可以成立。即使基金会有成员,这些成员也可能无权分享基金会的财务回报。基金会可以选择受益人(例如,DAO的代币持有者)。一般而言,受益人不对基金会的债务或财务损失承担个人责任。基金会可以为管理基金会的创始人和理事(或理事会)提供责任保护,以保护他们免于个人责任。基金会作为DAO法律包装发挥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通常,获得DAO投票权的代币持有者被视为DAO成员。每个 DAO独立确定授予代币持有者投票权的程序:在一些DAO中,代币持有者必须在DeFi中质押自己的代币。其他DAO提供单独类型的治理代币的发行。在第三类DAO中,只有DAO协议验证者(protocol validators)才可以成为DAO成员。每个DAO都会维护其成员的登记册,该登记册必须与基金会受益人的登记册同步。开曼群岛基金会的登记册是私下维护的,为DAO本身提供了灵活性和可扩展性。
基金会是目前许多司法管辖区常见的实体。开曼群岛基金会法[5]于2017年通过,使开曼群岛成为注册DAO基金会的热门目的地。香港没有将基金会纳入其现有商业实体范围。
4、全新形式——ADGM DLT基金会
阿布扎比的金融中心阿布扎比全球市场(ADGM)于2023年11 月正式发布了2023年分布式账本技术(DLT)基金会条例[6],并宣布推出DLT基金会框架,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专门为区块链基金会和DAO设计的框架。[7]这是一个创新的、专门建立的制度,可满足区块链基金会、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和更广泛的加密资产行业的独特法律要求。该框架允许在没有章程的情况下设立实体,从而实现代币投票和使用智能合约。
目前,已经在该框架下注册的实体有IOTA[8]。
评估对DAO使用何种法律实体形式的涉及寻找具有与DAO特征相符的法律实体。通常涉及以下方面的评估:
灵活性:法律实体应使章程具有高度灵活性和可定制性。例如,传统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将具有许多对于DAO运营来说过于僵化的特征。
无所有权:DAO旨在以平等社区原则为基础运作,即整个社区(而不是特定的个人或参与者)拥有DAO。这点可以反映在没有所有者或股东的法律结构中。
分离:法律实体将直接与特定司法管辖区挂钩,并具有一定程度的中心化。DAO创始人可能希望通过将法律实体的治理与DAO治理或参与分开来尽量减少这些后果。
这些特殊要求导致在不同司法管辖区使用不同法律包装将产生不一样的效果。下图展示了不同法律包装实体的设立要求。
1、DAO Constitution
DAO Constitution(DAO章程)是DAO内部的一组规则、原则和治理框架,用以指导组织的运作和决策过程,是一份描述如何管理底层区块链协议的文件。值得注意的是,DAO治理本身由DAO底层的特殊协议自主监管。所以DAO Constitution一般作为该治理协议运作规则的文本描述。
所有DAO Constitution都涵盖以下核心问题:谁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加入DAO成为成员,如何发布有关协议开发的提案,以及如何组织去中心化投票。简而言之,任何以链上规则形式嵌入治理协议的内容都必须以链下格式反映在DAO Constitution中,并在协议的宪法文本中正式化。
一份常见的DAO章程包含以下内容:
(a) 章程规定的内容与章程的批准
(b) 链上治理与规范结构
(c) 原生代币与治理参与
(d) 资金管理与生态系统资金
(e) 去中心化治理机构结构
(f) 公投与投票
(g) 链上与链下的提案实施
(h) DAO的代表与法律实体
(i) 去中心化管辖权、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2、DAO法律实体的章程
DAO法律实体章程是将DAO注册为法律实体时所需的正式法律文件,例如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或组织章程 (Bylaws)。这些文件是在特定司法管辖区内定义该法律实体的法律框架,包括其组织结构、治理规则以及法律责任等。在DAO法律包装的设立过程中,DAO Constitution起到了核心的指导作用和桥梁作用。它将DAO的去中心化治理理念和具体操作规则转化为法律语言,并通过注册的法律实体的的章程正式确立。DAO Constitution不仅提供了治理结构的基础,还确保DAO的运作方式能够在法律框架内得到承认和执行。通过将DAO Constitution的核心内容纳入章程,DAO的去中心化治理模式在法律实体层面得以合法化和制度化,从而保证DAO能够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主运行。
本节将用实例来说明各大DAO如何搭建可以满足自身需求的法律架构。
Uniswap是构建于以太坊的去中心化交易平台协议。作为公认的最成功的DEX,其合规架构十分值得借鉴。Uniswap采用了DAO——Foundation(基金会)——Labs(实验室)的架构。Uniswap DAO是所有持币人的自治组织,可以对Uniswap未来的发展进行投票治理,功能类似于股东大会。Uniswap Foundation则负责经营发展过程中的具体事项决策,相当于财务部门。这种合规架构使得Uniswap在面对SEC的诉讼时有了更多的筹码,因为它有着清晰的治理结构和合规程序。
Uniswap DAO是在其协议逐步发展成熟后建立的,目的是赋予社区治理权,并去中心化管理Uniswap协议的升级、参数调整以及资金管理。其发展历程可分为以下几个关键阶段:
1.Uniswap协议的启动和发展
Uniswap于2018年推出,是以太坊上最早的自动化做市商(AMM)协议之一,通过允许用户直接在链上进行无许可交易而迅速获得了关注。在协议的初期阶段,开发团队承担了大部分的决策工作。
2.Uniswapv2和v3的发布
随着协议功能的更新和优化,Uniswap发布了v2和v3版本,每个版本都引入了更多的灵活性和用户友好的功能,如更加复杂的流动性提供策略和费用结构。在这一过程中,Uniswap社区逐渐成长壮大,并推动了去中心化治理的需求。
3.Uniswap治理代币UNI的引入
2020年9月,Uniswap通过发布治理代币UNI正式转向去中心化治理。60%的UNI代币供应预留给社区成员,15%分发给老用户。从此,UNI代币持有者对关键决策和资产拥有投票权,包括:
(a) Uniswap协议的变更,如代码修改、新的集成和合作伙伴关系;
(b) UNI社区金库的资金使用,目前超过30亿美元;
(c) Uniswap协议收入的去向,协议对每笔交易收取费用;
(d) 其他资产,如Uniswap的ENS域名。
Uniswap在短短几年内就赋予了UNI持有者对协议变更、收入和金库的决策权。UNI持有者可以通过投票对协议的升级、资金分配以及其他关键参数进行决策。这一转变标志着Uniswap正式进入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模式,赋予社区更大的话语权。
4.Uniswap DAO的扩展
随着治理的去中心化,Uniswap DAO不仅限于协议的技术升级,还逐渐承担了生态系统的基金管理、发展策略制定等任务。2022年8月28日,关于设立Uniswap Foundation(UF)提案[9]的投票结束,在社区的压倒性支持下通过。UF是根据美国特拉华州的法律设立的,作为Uniswap DAO的法律包装,独立于Uniswap生态系统内的其他实体运作,使命是支持Uniswap 协议及其支持生态系统和社区的去中心化增长和可持续性。UF负责整个社区的日常运营:对Uniswap网络的开发者和核心贡献者提供财务支持;对于包括Uniswap在内的Web3领域的研究人员进行财务支持;负责Uniswap整个项目的战略规划和发展。Uniswap DAO作为治理主体,决定协议的整体方向和资金使用,而UF则负责执行这些决策。可以说,UF是DAO的“执行机构”。
Uniswap DAO的架构旨在通过去中心化的方式进行有效治理,同时保证足够的灵活性来应对协议的升级需求。其架构主要由以下几个组成部分构成:
1.治理代币UNI
UNI代币是Uniswap协议治理的基础,所有持有者都有权参与 DAO的治理。每个UNI代币代表一票,持有者可以直接在链上参与投票或通过代理投票的方式行使治理权。这种模式确保了 DAO的去中心化治理,同时激励代币持有者积极参与协议发展。
2.治理提案和投票机制
Uniswap DAO的决策过程是通过治理提案和投票来完成的。任何UNI持有者或持有一定数量UNI的代理人可以提出提案,提案内容通常包括协议升级、资金使用计划、参数调整等。提案需要经过初步讨论和投票,获得足够支持后才能实施。为了使社区成员参与DAO治理,Uniswap团队提供了一系列简化的治理流程文档和资源[10]:
(a) 讨论/社区:社区成员在Uniswap Discourse论坛上互动,讨论治理提案。
(b) 快照测试Snapshot Test:社区成员提交提案进行快照测试,作为非链上的初步投票,检验提案的参与度。
(c) 正式提案:通过所有快照测试后,提案以书面(经审核)代码提交给Uniswap治理智能合约,UNI持有者进行链上投票。如果提案通过,则在两天的时间锁定后自动执行。
3.资金管理和生态系统发展
UniswapDAO管理着一笔庞大的资金池,主要用于资助生态系统中的项目、社区激励和市场推广。资金的使用完全透明,并由社区成员投票决定。DAO通过资助开发者工具、教育项目、流动性挖矿等方式推动Uniswap生态系统的持续增长。
4.代理投票机制 Delegation
为了提高治理的参与度,Uniswap引入了代理投票机制[11]。UNI持有者可以将其投票权委托给可信任的代理人,由代理人代为投票。这一机制允许那些持有少量UNI或无法直接参与治理的用户通过代理人间接参与DAO的决策。
5.治理的去中心化设计
UniswapDAO采用了多层次的去中心化设计。尽管所有UNI持有者都有投票权,但在实际操作中,活跃的社区成员和组织通过代理投票、论坛讨论等方式发挥了更大的影响力。同时,为了防止提案过多或治理效率下降,DAO设立了提案门槛,只有持有一定数量UNI[12]的用户或代理人才能提出提案。
2018年,Maker Ecosystem Growth Foundation创建,以监督Maker Protocol的早期发展。该基金会的作用是让一个小、高技能团队协作完成必要的开发工作,然后在去中心化的DAO结构建立前将控制权移交给MakerDAO作为协议去中心化战略的一部分。2020年4月,美国“黑色星期四”期间加密货币价格暴跌,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后对该基金会提起集体诉讼,指控其服务条款故意误导用户,淡化使用协议所涉及的风险。该诉讼因建立Maker Protocol并创建初始代币供应的Maker Ecosystem Growth Foundation已经解散,不再是“适当的被告”而被驳回,Maker的法律架构实际上有效地保护了成员免受责任[13]。
MakerDAO构建去中心化稳定币的一个关键部分是将现实世界资产(RWA)作为抵押品。[14]根据MakerDAO MIP58提案,MakerDAO专门为RWA项目设立的Foundation+SPV的架构,通过DAO对基金会法律实体的治理控制以实现底层RWA资产的价值捕获。
根据提案中的EndGame计划,MakerDAO根据开曼设立RWA Foundation#1。基金会无需任何注册资本、股东、成员,可以成为单一目的独立法律实体(orphan entity);基金会也可类似于信托,指定MakerDAO或其成员为受益人(Beneficiary),同时起到破产隔离的作用。基金会作为法律实体对外可以与现实世界进行交互。
基金会可以通过制定专门的治理体系来确保MakerDAO对法律实体的完全控制。例如,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基金会仅执行 MakerDAO的决议,而不自行作出决策。指定由MakerDAO 委派的监督者和董事,依据基金会的组织文件或授权书进行治理。基金会再依据MakerDAO的决议,成立独立的控股公司Foundation#1,持有特殊目的公司SPV#1的股权。SPV#1根据所持有的链下资产所在的司法管辖区设立,比如在美国可以设立DelawareLLC,以捕获链下资产,资金来源于 Foundation#1与MakerDAO之间的贷款协议。通过这种架构,保证MakerDAO能够在链下法律实体治理层面实现完全掌控。
这种在类似项目中并不罕见的SPV+信托的治理体系和法律架构,遵循三个总体原则原则:(1)保证链上协议或DAO组织的治理控制;(2)DAO组织/Tokenholder为受益人;(3)包装的法律实体能够合法、有效、及时地处置资产。
通过法律包装,可以在法律上明确DAO等链上实体的地位、权利和义务,为其与现实世界进行交互和合法运作提供了架构,达到有效降低其成员的法律风险的效果。设立法律包装的法律工作重点包括法律资格认定、法律实体注册、获取监管许可、准备章程和决定治理结构以及实施合规程序。在法律包装中采用何种法律实体形式(LLC、LLD、基金会等)进行组织架构,需要在法律责任、治理规则、税务处理和合规要求等层面上考虑各自的优势和适用性。在实践中,如Uniswap、MakerDAO等知名DAO通过设置合适的法律架构和治理规则,实现了合规性和去中心化自治的平衡。Web3项目的实现中,需要谨慎考虑去中心化治理的风险,更多地关注法律合规性和治理结构的完善,才能在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和越加严格的监管措施中稳步发展、扩大规模。
注释
[1]https://www.cftc.gov/media/8741/enfookidaojudgment060923/download
[2]https://sos.wyo.gov/Forms/WyoBiz/DAO_Supplement.pdf
[3]NON-PROFIT CORPORATION ACT. https://rmiparliament.org/cms/images/LEGISLATION/PRINCIPAL/1991/1991-0129/Non-ProfitCorporationAct_1.pdf?_x_tr_sch=http&_x_tr_sl=auto&_x_tr_tl=zh-CN&_x_tr_hl=zh-CN&_x_tr_pto=wapp
[4]https://natlawreview.com/article/utah-passes-innovative-dao-legislation
[5]FOUNDATION COMPANIES LAW, 2017
https://legislation.gov.ky/cms/images/LEGISLATION/PRINCIPAL/2017/2017-0029/FoundationCompaniesAct_Act%2029%20of%202017.pdf
[6]https://en.adgm.thomsonreuters.com/rulebook/distributed-ledger-technology-foundations-regulations-2023
[7]https://www.adgm.com/dlt-foundations?_x_tr_sl=auto&_x_tr_tl=zh-CN&_x_tr_hl=zh-CN&_x_tr_pto=wapp
[8]https://www.iota.org/
[9]https://gov.uniswap.org/t/governance-proposal-create-the-uniswap-foundation/17499
[10] https://gov.uniswap.org/t/community-governance-process-update-jan-2023/19976
[11]https://docs.uniswap.org/concepts/governance/guide-to-voting
https://vote.uniswapfoundation.org/delegates
[12]To submit a proposal, an address must have 1,000,000 UNI delegated to it.
[13]https://www.coindesk.com/policy/2023/02/24/crypto-investors-28m-black-thursday-lawsuit-against-defi-giant-maker-dismissed-by-us-judge/
[14] https://endgame.makerd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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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田小皖
高级联席合伙人
田小皖律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美国西北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具有中国及美国法学教育背景及实践经验,拥有 TEP(Trust and Estate Practitioners)资格。田律师在家族财富传承与配置、跨境资产配置、离岸信托、移民与税务居民身份规划方面从业多年,客户及落地资源丰富,是中国家族信托保护人业务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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