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印发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文摘   2024-11-26 18:18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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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起草制定,将自治区知识产权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知识产权涉外工作和知识产权领域其他事项7个方面内容。《实施方案》明确了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服务机构培育确认等财政事权,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知识产权专项保护行动、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工作,列为自治区和市县共同事权。

下一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将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着力提高知识产权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供稿丨知识产权保护处、科财处
编辑、发布丨新闻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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