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起草了《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将意见建议纸质版寄送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投诉举报中心,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投诉举报中心,邮编:750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nxsj12315@163.com。
详情参见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网站公告:http://scjg.nx.gov.cn/zmhd/yjz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