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广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国家安全标准宣贯及安全警示约谈会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增强经营单位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新标准的理解,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走深走实,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近日,廊坊市广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安全标准宣贯及警示约谈会。全区10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各分局业务骨干118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观看了电动自行车《危险的电动自行车》警示教育片,对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进行了讲解,对经营主体如何按照新的标准查验电动自行车合格证等进行了培训,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严格履行以下要求:1.进货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晰;2.检查合格证,确保CCC认证证书的有效性。3.自2024年11月1日起,充电方式为“车载式”的车型不得售卖;4.检查控制器,核对生产厂家、电压、型号等信息,是否与产品合格证上的信息一致。5.检查锂电池,2024年11月1日起,在售锂电车型的锂电池,需满足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最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通报了近期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按要求落实三方面主体责任:一是禁止经营性拼装、改装、加装行为,特别是11月1日新标准执行后,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二是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的进货关、销售关,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三是加强门店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店内对电池进行外接充电。
与会经营主体负责人纷纷表示,政策宣讲和对标准的解读,对新标准有了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将进一步学习领会标准的要求并抓好落实,自我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拒绝销售不合规产品和非法拼改装行为。
下一步,廊坊市广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发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为广大群众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