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牌成立!湖州中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共建基地

政务   2024-11-24 18:26   浙江  




为进一步提高法院的司法水平和高校的教学研究水平,实现法律教学、科研、实践之间的相互促进,培养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11月24日,湖州中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共同举行院校合作签约仪式,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秘书长徐阳光,湖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国耀出席活动,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副署长徐胜芳受邀出席



湖州中院办公室、民二庭、研究室等庭室负责人,以及部分干警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代表参加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与湖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国耀为“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签订《院校合作协议书》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秘书长徐阳光与湖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国耀代表合作双方签约。






肖国耀在致辞中表示,湖州中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是院校双方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战略选择,有力促进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的深度融合。


一是凝聚更大共识。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等大局,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聚焦“繁荣破产法学研究、提高破产审判水准、培养卓越破产法学人才”这一目标,推动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共同发展,形成全方位、多领域的院校合作新格局。二是坚持双向赋能。通过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这一平台,希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破产法研究中心走入审判实务一线,提供更多理论指导和支持。湖州法院以丰富的实践素材、富有生命力的破产案例,为双方合作共赢营造良好氛围、打下坚实基础、实现有效衔接。三是完善合作机制。通过组织开展理论授课、研修班、会议研讨、项目共建、实习锻炼等形式,深入开展破产法学术交流,不断拓展实践合作的领域和方式,共同研究解决司法实务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为破产法研究和破产审判工作赋能增效。




 



徐阳光对湖州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作为第18家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合作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合作单位,湖州法院对破产审判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的交流,在企业绿色破产、执破融合、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等方面成果丰富、亮点突出。他指出,此次合作以实现司法实务与法学科研有效对接、司法资源和高校资源共享互补为目标,双方将在提升法院破产审判专业性、提高高校破产法教学科研水平、促进法学优秀人才培养等方面实现共赢,形成全方位、多领域、高效益的“院”“校”合作新格局。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副署长徐胜芳作为前期签约合作单位代表发言,介绍了深圳破产署在破产事务管理方面开展工作以及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合作的具体情况,并希望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签约合作单位彼此之间加强交流与合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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