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23年浙江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报告》及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安吉法院、湖州中院审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入选2023年浙江法院金融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浙江法院金融审判
十大典型案例
1.王某与某药业公司、陈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周某与某建设公司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3.王某与顾某、A集团以及毛某股权转让纠纷案
4.某配件厂与某配件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5.某咨询公司与蔡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6.任某与某财产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
7.某村镇银行与某医疗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8.A公司与B公司、C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9.林某与某财产保险公司、应某保险合同纠纷案
10.肖某与某农商行合同纠纷案
案例七:某村镇银行与某医疗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关键词】金融借款合同;罚息计算复利;利率明示
【受理法院】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湖州中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某医疗公司与某村镇银行签订《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某医疗公司向某村镇银行贷款279万元。某地板公司、郭某等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贷款逾期,某村镇银行起诉医疗公司及地板公司等担保人,要求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并主张罚息计算复利,主要依据是合同第10.1条约定“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贷款人按照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裁判理由】
湖州中院二审认为,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系由贷款人单方拟定的格式合同,内容专业,条文详实,合同经常长达数十页。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本案中,借款合同多处涉及利息,但合同条款并没有进行加粗提醒,某村镇银行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就利息、罚息、复利的收取标准向借款人进行了说明,且在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约定罚息应计收复利。现某村镇银行认为合同约定了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利息计收复利即包括罚息计收复利之义,该种解释加重了借款人的责任,有损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且案涉合同第10.1条约定也并不能当然的理解为罚息应当计收复利,故对某村镇银行关于罚息计收复利的主张不予支持。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在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中应当站稳人民立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对金融机构没有明示的利率不予支持。在金融借款合同关系中,金融机构拟定的合同专业术语较多,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洁明了的结算方式让金融消费者清楚的知晓融资成本。《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对利率、费用、收益及风险等与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和关键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并以适当方式供金融消费者确认其已接收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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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天平、安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