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住在迪拜的一套公寓里已经三年了。我刚搬进来的时候,房地产公司向我收取了费用,但现在每次我续签租约时,他们都要向我收取1,000 迪拉姆的“服务费”和200 迪拉姆的 Rera 费。我上周刚收到续约通知,这些费用又被列出来了。这允许吗?这合法吗?
答:在迪拜,租约规定了房东和房客对租赁房屋的各自权利和义务。
此外,合同还确定了房东和房客如何根据合同条款商定和指定不同的付款,例如政府费用和税费。
通常,除非租赁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房客负责这些付款。2007 年《迪拜酋长国房东与房客关系规范法》第(26) 条第 22 条对此进行了概述,内容如下:“除非租赁合同另有规定,否则房客必须支付与使用不动产有关的欠政府实体和部门的所有费用和税款,并且必须支付任何不动产转租规定的费用或税款。”
Rera 注册费是强制性的政府收费,您作为房客必须支付。因此,根据《租赁法》,您有义务支付这些费用,除非您的租赁合同另有规定。如果您在租赁合同中同意了此类费用,房东可以理所当然地索要服务费。
如果您与房东之间未能就上述事项达成友好解决,您可以联系迪拜租赁纠纷中心以友好方式解决此事。
源自khaleej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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