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重庆1个单位、2名个人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

文摘   2025-01-14 19:15   重庆  

2025年1月1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法院“双模”表彰大会。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吴秀章同志宣读表彰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的决定,授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等40个单位“全国模范法院”称号,授予丁宇翔等65名同志、追授韩旭辉等4名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江北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朱敏、潼南区人民法院双江人民法庭副庭长刘芯妍2名同志获评全国模范法官。








△会议对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进行了表彰


决定指出,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为服务保障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出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业绩显著、堪为楷模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人民司法事业再立新功。


△重庆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与重庆法院获奖代表合影


下一步,重庆高院将认真开展向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学习活动,切实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扎实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持续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优秀的政治品格、为民情怀和作风操守,不断凝聚实现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激励广大干警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表彰对象基本情况及事迹简介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现有内设机构13个、派出法庭6个,在编干警200人。近年来,该院领导班子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集体嘉奖、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单位、全国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新闻舆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妇女岗位建功成绩突出集体等多项荣誉。


朱敏,女,汉族,现任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金融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重庆市审判业务专家。她扎根基层审判一线25年,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第四届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重庆市“最美新时代政法英模”、重庆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


刘芯妍,女,汉族,现任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双江人民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她立足审判职能,全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成绩突出个人、重庆市担当作为好干部、第四届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重庆好人等荣誉。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排版:“渝中天平之声”融媒体中心

初审:李小威

终审: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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