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素质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有爱心且热爱残疾人事业;
(二)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及服务意识;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后出生),新河镇户籍或新河镇户籍人员的配偶;
(五)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录用后及时掌握辖区内残疾人基本情况,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宣传残疾人事业和相关惠残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工作。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三)报名材料
(四)资质审核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组织笔试和面试,按总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基层残疾人工作者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资料:新河镇
编辑:朱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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