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特向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发出以下倡议:
提倡绿色出行
倡导校园出行与运动锻炼、强身健体紧密结合,校园内尽量步行或骑自行车,最大限度减少电动自行车使用频率,把绿色环保、健康安全的出行习惯融入日常生活中。
坚持规范行车
电动自行车骑行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在校园内超速、超载、超员、逆行;不在人行道、绿化地、运动场行驶;不随意变道、蛇形走位横冲直撞;不在骑行中接打电话、收发信息、玩手机、单手握把,自觉服从门卫执勤人员的引导管理;文明驾驶,礼让行人;进出校门限速5公里/小时,校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有序停放车辆
自觉将个人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做到“入线内、摆整齐、同朝向”,不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在校园交通主干道、绿化地、操场、教学楼、办公楼等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及其它规定的禁停区域停放车辆,坚决做到不影响校园交通正常秩序。
保证充电安全
电动自行车须到学校安装的充电桩进行充电,严禁飞线充电或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充电时应当使用符合规范的匹配充电器,保障充电安全;不用湿手插拔充电插头;不在充电区内吸烟、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充电结束后,及时将电动车挪到停车区,勿长时间占用充电。
强化监督引导
学校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广大师生员工应以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对身边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劝阻,及时向老师或保卫部门反映,学校将持续强化校园电动自行车使用及充电安全的管理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通报、处置。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共建安全、文明、和谐的佛大是全体师生员工的责任和义务,更是佛大人的自觉追求。让我们行动起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携手共建平安校园。
资料来源:学校保卫工作部
图文排版丨许杨钒
初 审丨黄炤羿
复 审丨梁燕云
终 审丨杨光群
法学院团委宣传部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