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协,各企事业单位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陕西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开展陕西省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陕西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本着对象化、接地气、暖民心、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的原则,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开展科普惠民助民服务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为奋力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作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25年3月至4月,各市(区)、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具体活动时间。
三、活动内容
1. 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聚焦我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以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区、科技小院等为重点,充分发挥学会、高校、科技型企业、农技协、合作社等作用,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活动,创新云上课堂、田间课堂等培训形式,开展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等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活动,为农民提供创新创业、农产品销售、农技咨询服务等活动。结合乡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等要求,开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活动,助推美丽宜居宜业乡村建设。
2. 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科普资源,面向青少年开放所属实验室、科普场馆、科普基地、产业园区、生产线等科技资源,组织青少年开展科学教育、研学实践活动,持续深化科普资源助力“双减”。积极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走进中小学校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校园科技节、科技创作、创客活动、科学调查体验等活动。积极引导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科技服务活动,开展科技辅导志愿服务,有效满足青少年个性化科普需求。
3. 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组织科普专家服务队进车间、进工地、进园区,针对产业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问题,开展科普报告、科普展览、劳动技能培训等活动,引导产业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学习科学知识、使用先进技术。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创新争先等群众性创新活动,开展“送技术、送培训、送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积极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组织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宣传活动。
4. 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依托老年大学、社区科普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开展线上线下智慧助志愿服务活动,帮助老年人掌握数字智能技术应用知识。开展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行动,提升老年人对电信诈骗、网络不实信息等的识别能力。围绕老年人疾病防治和健康护理等内容,开展老年健康科普巡讲、义诊等活动。结合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普及绿色发展、食品安全、医疗健康、应急急救、防灾减灾等知识。
5.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按照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通过院士专家科技讲座、科普报告等各类科普活动,拓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视野,提高干部“八项本领”“七种能力”。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实地参观学习,着力提升协同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意识和能力。举办干部心理健康培训,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6. 融媒体科普宣传提升行动。积极与电视、网络、报刊等主流媒体合作,发挥各类媒体传播优势,围绕重大科学事件、突发事件等社会焦点热点,通过开设科普频道(栏目)、创作科普动漫、制作科普短视频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应急科普、热点科普宣传等活动,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提高科普内容的接受度,扩大科普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有关要求
1.统筹协调。各市(区)、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动员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全面统筹多方力量投入科技服务、科技培训、科普宣传等群众性活动,切实推动科普资源下沉、科技人才下沉、科普服务下沉,把活动作为提升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助力乡村振兴的具体措施。
2.注重实效。各市(区)、各单位要聚焦公众所需所盼,创新活动新思路、新做法,为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广大公众享受科普搭建便捷的科普服务平台,让“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焕发新活力、展现新成效。各市(区)至少开展5项以上重点活动,各单位至少开展2项以上重点活动。
3.项目申报。活动项目围绕陕西省重点产业规划布局,聚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开展前沿科技知识普及活动,各有关单位可结合本单位优势科技资源申报“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项目,省科协将结合活动内容、形式、成效等择优予以支持。请于2025年2月21日前报送活动项目申报表。详情见附件。
各市(区)、各单位请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活动总结、照片、视频等材料报送省科协,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kejizhichun@163.com。
附件:《陕西省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项目申报指南》
陕西省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项目申报指南.docx
通讯地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大院省科协科普部
邮 编:710006 联 系 人:吴 曦
电 话:029-63917184 63917173(传真)
电子邮箱:kejizhichun@163.com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