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视野】牡丹江市司法局:探索法治便民利民新举措 叫响公共法律服务“牡丹江品牌”

政务   2024-10-31 19:41   黑龙江  

近日,牡丹江市一名法律援助受援人将一面印有“法律护航显正义,援助之路洒温情”的锦旗送到法律援助中心,以表达自己真挚的谢意……今年下半年,牡丹江市在全省率先制定《牡丹江市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办法》。通过旁听庭审,进一步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更好提升法律援助公信力。

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举措,书写惠民利民满意答卷。牡丹江市聚焦提供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公共法律服务,通过建强平台载体、加强服务供给、深化涉外法律服务等方式,不断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落脚点,积极回应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叫响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牡丹江品牌”。



法援案件庭审旁听

更好提升法援公信力

2023年,一名农民工在牡丹江海林市某公司承包的工地施工时,不慎将右手割伤,住院治疗50余天,而该公司仅垫付了少部分医疗费,双方就工伤赔偿问题多次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该农民工家庭生活困难,只好向牡丹江海林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人员认真了解案情后,积极帮助受援人申请劳动仲裁。开庭时,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依据《牡丹江市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办法》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律援助人员与仲裁机构多次沟通,制定了调解方案,并由仲裁机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切实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关系着人民群众切身的合法权益,事关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据了解,今年7月,牡丹江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在全省率先制定《牡丹江市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办法》。该办法共8章21条,对庭审旁听管理、庭审旁听主体、庭审旁听范围、庭审旁听程序、庭审旁听的要求及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规范。该办法的制定,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法律援助律师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责任意识,推动法援惠民生品牌走深走实。

自牡丹江市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以来,扎实推进“一听、一访、一查”三个一工作法,目前已通过25次法援案件庭审旁听,抽查176件法援案卷,并用106次服务回访对法律援助服务情况进行全过程质效监督。



持续创新服务方式

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除了法援案件庭审旁听外,牡丹江市还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专项活动,组织全市11家法援机构相继开展了“春暖农民工”“为妇女群众办实事”“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办实事”等专题公益活动。尤其在关爱未成年人方面,牡丹江市组建了全省首家“法援护苗公益律师团”,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让法治意识根植于每位同学的心中,以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聚焦“一老一小”,守护“朝夕美好”。牡丹江市还在全省率先在市老干部服务中心设立离退休干部法律服务工作站,且依托四城区养老服务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通过构建“1+4”法律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截至目前,牡丹江市司法局通过开展48场宣传活动,累计接待解答咨询3770余人次。

同时,牡丹江市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暖援”工作目标,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诚信承诺、全省通办等制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年初以来,牡丹江市通过承诺制受理案件33件,畅通“绿色通道”,实现“降线扩面”,对符合规定的受援对象不予或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简化程序,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强化平台体系建设

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3年,牡丹江市西安区某浴池转让后,原经营者拖欠了10名务工人员工资,经过一年多时间多次讨要无果,于是务工人员来到市专调中心请求帮助。接到申请后,牡丹江市专调中心迅速组织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介入此案。起初,调解工作进展并不顺利,原经营者拒绝承认欠薪事实。调解员多次面对面耐心沟通,在调解的过程中注重从情感角度出发释法说理,引导被申请人换位思考,帮助其分析法律责任和利弊得失。经过调解员不懈努力,原经营者最终给付了拖欠的全部工资。

让公共法律服务就在群众身边,切实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法治需求。近日,牡丹江市司法局创新制定《牡丹江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规范》,对全市四级三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功能设置、平台建设、岗位职责、制度流程、内部管理、服务评价等进行规范,旨在着力增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供给能力和保障能力,提升实体平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截至目前,牡丹江市已建立1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03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中心、站、室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其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8家单位获评全省首批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牡丹江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公共法律服务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成立以15家律师事务所为主要力量的“专精特新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涵盖专精特新企业在企业治理、财税管理、合规管理、纠纷化解、投融资等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着力加大服务的专业化和精细化力度,护航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进取无止境,奋斗不停歇。下一步,牡丹江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结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着力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均衡性、可及性上下功夫,努力建设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牡丹江市司法局

编辑|王琦

校对|金琳琳

审核|王乐移 米娜

黑龙江省司法厅
弘扬宪法精神 共建法治社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