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与治理进展|“国土空间治理的法治保障”专辑

文摘   2023-04-29 11:25   北京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系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中国知网(CNKI)全文收录辑刊、北大法宝法学期刊数据库全文收录集刊、社科文献出版社优秀集刊、CNI名录集刊,为中国房地产法律实务研究论坛纸质版定期刊物,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由广州大学法学院刘云生教授主编,我校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吴昭军老师担任副主编

目前,国土空间规划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等立法论证工作已经启动,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同努力、多学科的共同支持。《中国不动产法研究》2022年第2辑(总第26辑)定为“国土空间治理的法治保障”专号,为各位专家同仁提供交流平台,为改革试点实践提供支持。

本公众号将持续推送“国土空间治理的法治保障”专刊合集,供相关领域读者参考学习。微信推送时,删去注释与部分内容,如需查证,还请查阅原文。



作者介绍


张婷婷

法学博士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



国土空间规划权的权力配置与体系构建


摘要:规划权是各国国土空间规划法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共同的基石,并且按照“属地原则”开展“央-地”两级规划权配置。然而,各国的国土规划权和空间规划权,分别在“属人”原则以及无形空间规划权能两个方向上,不同程度地超越了规划权的属地化配置。由此导致国土空间规划权配置体系的内部构造发生“一元主义”与“二元主义”的分化,规划权运行方式也产生了“单行体系”与“并行体系”的差异。考虑到我国国土规划和空间规划的不同特征,并借鉴各国国土空间规划权力体系构建的有益经验,我国应当建立以“属地+属人”为原则的国土规划权“细化执行”体系,打造以“无形空间”为客体的空间规划权“自主规划”体系,完善以“冲突化解”为目标的规划动态协调体系,进而构建出一套科学、高效、规范的国土空间规划权力体系。

关键词:国土规划;空间规划;权力配置;规划冲突


背景介绍

在我国规划法治语境下,“规划权”的概念主要用来描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乡区域发展进行规划与治理的权力。近年来,随着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多规合一”趋势不断加快,国土空间规划权的体系构造与规范配置面临着全新的挑战。例如:国土规划权和空间规划权的划分、“央-地”两级的规划权限等问题。从世界各国的规划权力体系来看,不同的权力体系将产生完全不同的法治效果。我国有必要明晰规划权背后的基本逻辑与体系优劣,从而建构起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土空间规划权力体系


主要内容

本文试图从不同国家的规划权力体系中“提取公因式”,并通过规划要素的规范性分析以及要素之间的联结逻辑加以综合比较,从而对该议题做出一种纯规范主义的讨论。同时,借助比较分析方法,从国土规划权与空间规划权的差异出发,在静态配置与动态运行两个方面进行比较,以求探明国土空间规划权力的内在构造,构建三种国土空间规划权体系:(1)以“属地+属人”为原则的国土规划权“细化执行”体系;(2)以“无形空间”为客体的空间规划权“自主配置”体系;(3)以“冲突化解”为目标的规划权动态协调体系为我国国土空间规划权力体系的配置提供一种国土规划与空间规划分化下的“央-地”权力合作模式,从而有效改善传统国土空间规划权的“统一/效率”悖论,并打通国土空间“规划”与“开发利用”之间的法治衔接。


结语

在国土规划日渐统一、空间规划不断放权的当下,“一元主义”和“单一体系”仍将在国土规划领域长期发挥作用;而“二元主义”与“并行体系”则将深刻影响空间规划权的“央-地”权限分配。我国国土空间规划权的“央-地”两级权力配置必须“从理想化的规划事权全面合一,转变为建立分属不同行政部门的规划事权间的协调机制”,着重体现出国家统筹和地方特点的双重优势,打造出一套科学、高效、规范的国土空间规划权力体系。

致敬奋斗在科研一线的各位同行!

祝大家五一劳动节快乐!


本期编辑:昭军冀正欣

统筹策划:孙丹峰

土地利用管理与国土空间规划
发布中国农业大学土地利用与管理研究中心相关科研成果与学术信息,传播土地科学相关研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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