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三心”专项活动|建房施工双方互诉,当庭调解化解心结

政务   2024-09-13 18:20   湖南  

从“安得广厦千万间”再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房屋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寄托,但吴某(化名)的安居梦与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暖冬购房节,钜惠双十二,给‘利’特惠,劲爆‘价’到”吸睛广告碰撞到一起后,双方却因施工纠纷吵得不可开交。


近日,双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傅玮带头调解一起由建房施工引发的案件,实现了以和为贵,案结事了,避免了“小纠纷”成为“大诉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原先我们约定好的是全包,后续他们建筑公司又和我协商改半包,合同改来改去就算了,施工期限延长,又直接退场,建房是一辈子的事,我咽不下这口气。”吴某将对建筑公司的不满在庭上一股脑地倒出来了。


“当时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全包,吴某认为主体建设事关长远,主动提供更高标号的钢材和混凝土,我们出于实际考虑才和他商量由全包改半包。”某公司代表陈述了缘由。


2020年12月,某建筑公司举办“12.12建房钜惠”优惠活动,超过一定面积定制户型可以参加优惠建房活动,有心置业的吴某无意中在网上刷到该广告,并通过广告链接联系上了某公司。经过前期的了解,双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通过微信确认了造价清单、自建房施工合同和建房优惠认筹协议书内容,约定某公司包设计、包材料、包运输、包施工机械、包安装、包施工安全并按期完成建设;吴某支付建房意向订金十二万元,享受六万元建房款抵扣及其他全屋产品。后续双方线下签署合同,吴某当场支付第一期十万元预付款。


在施工过程中,吴某主动要求提供房屋的主体钢材、混凝土,双方将建设合同由全包改为半包,但双方没有对付款的时间、数额作出具体的约定,期间某公司多次在微信中向吴某催讨工程款。


“你们的矛盾纠纷的主线已很清楚了,由建筑材料的供应引起,施工建设过程中材料供给和现场进度脱节,导致工期延长,吴某你认为工期延长了且未重新约定付款节点所以未及时付款;某公司你们认为吴某材料供应不及时,导致工期延长借故不付款,所以未经告知直接撤出设备退场并提起诉讼。”傅玮在庭上简要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概括一遍。


“从查明的事实来看,你们双方其本意都是为了高质量完成房屋建设,这本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今天我再次组织你们进行调解,希望大家心平气和的将这件事情处理好。”


为彻底解开双方心结,傅玮从双方的控辨意见中寻找突破口,调解中向当事人详细讲解了建设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从信守承诺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面对各类证据双方都逐渐放下芥蒂,最终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


“这个官司打了这么长时间,现在调解好了,完成后续建设就能乔迁新居了,我在这里提前恭喜你啦!你们双方的矛盾纠纷得到实质化解,终于尘埃落定,也不用再跑来跑去了。”案件承办法官袁红江在调解完成后继续同双方当事人交谈。


“法官能站在我们双方的立场考虑,真心实意地为我们解决问题,我们心里的这股气就顺了,十分感谢法官们的辛苦付出!”某公司代表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至此,该案画上圆满句号。


撰稿:石宜、王驰

编辑:龚伟志


双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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