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始建于2016年10月,于2017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位于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文曲路北侧文曲景园小区内,是一所隶属于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占地面积42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35.72平方米,园内绿化面积464.4平方米,塑胶地面2332.1平方米,主体为框架结构三层,设施设备齐全,同时建设了高标准的多功能活动室、美工室、阅览室等。
活动区配置了大型玩具,开发了特色区角,安全健康、温馨和谐的教育环境和整洁有序的活动场地,能满足幼儿的各种室内外活动。
根据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兰州新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体发【2024】86号)通知精神,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立足学位需求,坚持相对就近、自主招生的原则,认真研究制订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现向社会进行公布。
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湘江街994号
小班: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插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插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根据我园办园规模,2024年秋季计划招收3个小班,招生75人;中大班招收人数根据本学期末空余学位确定。
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入园、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人房户一致优先审核的原则,分批次顺序确定幼儿入园资格。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幼儿园全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依照招生办法分批顺次录取。录至剩余招生计划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幼儿数时,根据网上提交资料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入园资格。
第一批次:适龄幼儿户口所在房屋为兰州新区文曲湖景园小区一期内且人房户一致。(幼儿户口与法定监护人户口一致,监护人为户主且户籍与房屋产权一致,房屋产权须为法定监护人所有。)
第二批次:文曲景园小区一期内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幼儿。
a.从他人手中购买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文曲景园小区一期住房且幼儿与监护人为同一户口。(需要提供公证处公证书或提供房屋权属证明)
b.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在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适龄儿童监护人需提供无房证明)
第三批次:在完成以上服务范围幼儿招生后,尚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再依次招录兰州新区职教园区高职院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需要提供单位价绍信和职工个人参保信息)
第四批次:在完成以上服务范围幼儿招生后,尚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再依次招录西岔园区行政司法执法单位和所属国企在编在岗人员子女。(需要提供单位价绍信和职工个人参保信息)
第五批次:在完成以上服务范围幼儿招生后,尚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再依次招录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文曲景园小区一期租户子女。(需要提供租房合同与居住证)
1.符合《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政联〔2012]84号)相关内容的军人子女。
2.符合《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协调解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入学的通知》《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边防检查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对象名单的通知》相关人员子女。
3.符合《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相关内容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符合《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教发〔2018]43号)相关内容的公安民警子女。
5.按照《兰州新区高层次人力引进培养扶持办法》《兰州新区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兰州新区化工产业人才引进培养扶持办法》等规定,经新区组织部备案的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人员子女。
军人、进藏干部、公安民警、边防检查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需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高层次人才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及新区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1.网上登记时间:2024年7月3日上午9:00—7月4日22:00
2.网上审核时间:7月5日—7月6日
3.现场确认时间:7月8日
4.7月9日完成联盟内调配入学;7月10日公示招生录取结果。
1.手机报名。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关注“招生报名”(屏幕左下角),进入手机端进行注册、登陆、填报,操作流程与电脑端一致。
2.电脑报名。登录http://zsbm.lzxgedu.cn:7011/,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填报。
1.人房户一致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
户口本首页、户主信息所在页、监护人(父母双方)所在页、户口本幼儿信息所在页、出生证明、房产证首页、房产持有人信息所在页
2.人房户不一致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
a.从他人手中购买住房
户口本首页、户主信息所在页、监护人(父母双方)所在页、户口本幼儿信息所在页、出生证明、供公证处公证书或提供房屋权属证明
b.幼儿户口在祖辈户籍
户口本首页、户主信息所在页、监护人(父母双方)所在页、户口本幼儿信息所在页、出生证明、房权证(购房合同)、监护人无房证明
3.兰州新区职教园区高职院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
户口本首页、户主信息所在页、监护人(父母双方)所在页、户口本幼儿信息所在页、出生证明、单位价绍信、职工个人参保信息
4.西岔园区行政司法执法单位和所属国企在编在岗人员子女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
户口本首页、户主信息所在页、监护人(父母双方)所在页、户口本幼儿信息所在页、出生证明、单位价绍信、职工个人参保信息
5.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文曲景园小区一期租户子女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
户口本首页、户主信息所在页、监护人(父母双方)所在页、户口本幼儿信息所在页、出生证明、租房合同、居住证
5.照顾政策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
户口本首页、户主信息所在页、监护人(父母双方)所在页、户口本幼儿信息所在页、出生证明、相关证明及证件
注:
1.符合第一批次至第五批次的幼儿务必扫码提交资料,不提交资料无法调剂。
2.线下复审资料同网络报名提交的资料一致,查看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A4纸复印,复印件清晰,按以上顺序整理。
1.请家长确保上传的幼儿报名联系电话一定要准确和畅通,如因家长提供电话有误或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负。
2.7月5日—7月6日,如果您没有接到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招生工作组的电话或短信通知,说明您的孩子不符合网络预报名的要求,请您理性对待,尽快为幼儿选择周边的其他幼儿园进行入托。
3.感谢各位家长对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的关注,但因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且目前兰州新区公办幼儿园资源尚在拓展,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现有学位有限,不能满足每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尤其对条件不符合的幼儿无法进行二次调配与安排,请各位家长理解并理性对待。
4.幼儿正式报名时间请以报名通知单为准。
5.未尽事宜尽请谅解。
以上内容解释权由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0931-6839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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