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文摘   2023-07-25 09:00   甘肃  

· 2023 ·

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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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始建于2016年10月,于2017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位于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文曲路北侧文曲景苑小区内,是一所隶属于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占地面积42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35.72平方米,园内绿化面积464.4平方米,塑胶地面2332.1平方米,主体为框架结构三层,设施设备齐全,同时建设了高标准的多功能活动室、美工室、阅览室等。

活动区配置了大型玩具,开发了特色区角,安全健康、温馨和谐的教育环境和整洁有序的活动场地,能满足幼儿的各种室内外活动。





招生安排

根据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兰州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体发【2023】92号)通知精神,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立足学位需求,坚持相对就近、自主招生的原则,认真研究制订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方案,现向社会进行公布。



幼儿园地址

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湘江街994号


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99月1日—20208月31日之间出生)未入园(学前学籍系统无录入信息)的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

根据我园办园规模,2023年秋季计划招收3个小班,招生75人。


招生原则

幼儿园招生工作,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入园”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招生范围及条件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人房户一致优先审核的原则,分批次顺序确定幼儿入园资格。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幼儿园全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依照招生办法分批顺次录取。录至剩余招生计划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幼儿数时,根据网上提交资料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入园资格。

第一批次适龄幼儿户口所在房屋为文曲景园小区一期内且人房户一致。(幼儿户口与法定监护人户口一致,监护人为户主且户籍与房屋产权一致,房屋产权须为法定监护人所有。)

第二批次文曲景园小区一期内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幼儿。

1. 从他人手中购买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文曲景园小区一期住房且幼儿与监护人为同一户口(需要提供公证处公证书或提供房屋权属证明)

2. 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在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适龄儿童监护人需提供无房证明)

第三批次:在完成以上服务范围幼儿招生后,尚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再依次招录兰州新区职教园区高职院校在编在岗教师子女(需要提供单位介绍信和职工个人参保信息)

第四批次:在完成以上服务范围幼儿招生后,尚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再依次招录西岔园区行政司法执法单位在岗人员子女需要提供单位介绍信和职工个人参保信息)

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幼儿户口落户时间必须一年以上(2022年7月1日以前)



照顾政策

根据《甘肃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双拥优 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 育优待工作的措施>的通知》(甘军政〔2023〕183号)《甘肃 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 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 )和《兰州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扶持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对军人子女、紧缺人才子女、全国劳模、道德模范等人员的子女等给予适当照顾。


招生办法

1.依据园所实际及招生工作需求,2023年秋季招生仍采取线上提交报名资料,线下资料复审的方式进行

2.2023年7月26日上午9:00开放预报名平台,发布二维码,家长按流程说明填写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完成网上预报名(每位幼儿只能提交一次信息,对重复多次提交报名表单者取消报名资格)。

3.网上报名平台于2023年7月26日下午17:00关闭。

4.2023年7月26日下午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进行网上报名材料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并电话通知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

5.2023年7月27日请接到通知的幼儿家长按规定时间来园进行材料复审和现场登记注册,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以免错过现场审核时间。


复审需要交的材料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本人购房合同;兰州新区职教园区高职院校在编在岗教师子女和西岔园区行政司法执法单位在岗人员子女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单位介绍信必须为带有存根的便函或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和职工个人参保信息(打开微信小程序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热点查询➙个人参保明细查询➙个人参保信息➙截图打印)

1.人房户一致

原件: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权属证明);出生证;

复印件:户口簿幼儿页、户主页、监护人(父母双方)页;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权属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出生证;

2.人房户不一致

①从他人手中购买住房

原件:户口簿;公证处证书;出生证;

复印件:户口簿幼儿页、户主页、监护人(父母双方)页;公证处证书;父母双方身份证;出生证;

②幼儿户口在祖辈户籍

原件:户口簿;房权证(购房合同);出生证;监护人无房证明

复印件:户口簿幼儿页、户主页、监护人(父母双方)页;房权证(购房合同);父母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监护人无房证明

3.照顾政策

原件:相关证明及证件;户口簿;出生证;监护人身份证。

复印件:相关证明及证件;户口簿幼儿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出生证;监护人身份证。


注:以上复印件A4纸单张复印,复印件清晰,按以上顺序整理,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温馨提示

1.请家长及时关注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严格根据公告中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预报名,过期不予办理。

2.请家长在网上预报名时,务必了解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网上预报名系统使用特别说明》,认真查看相关填报要求,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材料提交失败。

3.请家长确保上传的幼儿报名联系电话一定要准确和畅通,如因家长提供电话有误或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负。

4.感谢各位家长对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的关注,但因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且目前兰州新区公办幼儿园资源尚在拓展,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现有学位有限,不能满足每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尤其对条件不符合的幼儿无法进行二次调配与安排,请各位家长理解并理性对待,尽早积极主动的为孩子选择您周边的其他幼儿园,以免延误幼儿正常入园。

5.幼儿正式报名时间请以报名通知单为准。

6.未尽事宜尽请谅解。






网上预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01
网上预报名系统操作流程


请家长关注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提前下载、注册好钉钉APP,我园将于7月26日上午9:00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预报名二维码,家长用钉钉APP进行扫描,进入页面填写相关资料后提交报名信息,完成网上预报名(每人仅限填写一次,对重复多次提交报名表单者取消报名资格)

02
家长前期准备工作


1.需准备在网络填写的相关信息内容:幼儿姓名、幼儿性别、幼儿出生年月日、幼儿身份证号、户籍所在详细地址(必须填写门牌号)、监护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需准备上传的证明材料图片(可直接拍照也可上传图片):户口薄首页、户主信息所在页、户口薄父亲或母亲信息所在页、户口薄幼儿信息所在页、出生证明、房产证首页、房产持有人信息所在页、监护人工作单位便函或介绍信、监护人个人参保信息截图。

     温馨提示:以上需要上传的图片文件,保证照片清晰度,家长可提前保存至手机中,提交报名时直接上传使用,缩短报名提交时间。


03
特别强调


1.本次网上预报名仅为初次登记,并不作为最终录取依据。

2.本次预报名时间为7月26日上午9:00至17:00(过期平台将自动关闭),在此期间如遇网络拥堵请勿不断尝试提交,可选择报名通道开放的其他时间尝试报名。

3.本次预报名结束后,招生工作组将会对符合条件的幼儿进行信息及证件原件现场审核,届时会有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对房产证、户口本原件进行真伪鉴别,因此在预报名期间请勿提交造假证件图片,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入园资格。

4.网上预报名结束后,招生工作组将在网上进行初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幼儿,电话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环节。7月27日-28日,如果您没有接到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招生工作组的电话或短信通知,说明您的孩子不符合网络预报名的要求,请您理性对待,尽快为幼儿选择周边的其他幼儿园进行入托。


以上内容解释权由兰州新区第三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所有咨询电话18993299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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