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推诚信社会构建,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履行全部义务后,可向执行法院申请将其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信息予以屏蔽。
社会公众如发现上述失信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予以举报。
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
0416-2526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