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重要通知

民生   2024-11-17 20:05   辽宁  

为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使市民免受病媒生物滋扰和侵害,保障市民身体健康,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市卫健委聘请专业消杀公司,计划于11月15日-11月25日对建成区(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高新区)范围内的污水井、窨雨井等公共地段开展熏杀越冬蚊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今年熏杀越冬蚊虫使用的是“3%高效氯氰菊酯烟剂”为低毒杀虫剂,对人和温血动物安全、对环境安全,略有芳香性刺激气味,气味消散时间约30-50分钟。

 二、施药过程中,可能会有烟雾散出,请广大市民不要围观,远离施药现场,闻到药味不必惊慌,如不慎接触,可用清水冲洗15分钟或用碱性肥皂水清洗,必要时请立即就医。

 三、如您在室内,请注意关闭好门窗,封盖室内下水道等位置。如有烟雾进入室内,人员外出开窗通风即可,约30分钟后烟雾自然消失。

因熏杀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建成区内各街道社区做好解释工作,确保施药安全。来源:锦州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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