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北京市积分落户需要哪些基本的资格条件?
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般为男性60周岁以下,女工人50周岁以下,女干部55周岁)
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
2、申请积分落户有哪些具体的积分指标?
合法稳定就业
合法稳定住所
教育背景
职住区域
创新创业
纳税
年龄
荣誉表彰
守法记录
3、在哪里申请积分落户
访问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网址:https://rsj.beijing.gov.cn/jflh/
点击“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登录进入“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选择“积分落户”进入“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选择“xxxx年积分落户申报”
4、积分落户的时间线(以下是2024年时间线,其他年份略有不同)
申报:4月18日8时至5月17日20时
部门审核结果汇总:5月18日至6月6日
审核结果查询:6月7日8时至6月14日20时
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6月15日至7月14日
公示和落户办理:7月15日起
5、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变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继续申报?
北京积分落户申报以申请人所在单位(即社保缴纳单位)为主体进行,用人单位只能关联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保并在北京市实际就业的申请人。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的关联操作在单位确认后本年度将无法更改,请申请人务必确认在所关联单位社保账户名下缴纳社保
申请人完成关联后又更换了工作单位的,需及时由现单位向所在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书面说明。本年度内,可继续通过已关联的原单位完成申报,并由原单位与现单位共同履行监督职责
6、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北京有房子吗?
不是
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包括: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
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7、租房怎么认定?
2020 年 7 月(含)以前在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无需填报,系统将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2020年8月(含)以后在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准
8、在京合法租赁的住所如何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根据有关规定,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日内,当事人应当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途径主要有以下4种:
(1)通过链家、我爱我家、自如成交的房屋租赁:由链家、我爱我家、自如等现有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直接进行网上备案
(2)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其他会员单位成交的房屋租赁:由中介行业协会服务平台直接进行网上备案
(3)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由市住建委北京住房保障服务平台直接向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
(4)通过“手拉手”自行成交的房屋租赁:租赁双方可以到各区房屋管理部门的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服务窗口,或到中介行业协会指定的租赁备案便民服务点进行网上备案
9、教育背景的分数各是多少?如果我没有学位怎么算分?
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10、职住区域指的是什么?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最高加12分
11、什么算创新创业?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本市市级奖项的,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积分
获国家级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并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企业近三年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的可加分,最高加6分。上述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积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12、积分落户工作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怎么处罚?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关部门完善核查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对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对所在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申请人及用人单位的严重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上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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