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与清水县妇女联合会共同签署《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有效推动落实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清水检察新闻
近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与清水县妇女联合会共同签署《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有效推动落实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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