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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2月,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以来,天水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结合落实省市委“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和“三抓三促”行动要求,紧扣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线,瞄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司法需求,通过健全机制,强化保护,打造特色,将“护”融入高质效的司法办案之中,将“实”贯穿于专项行动的始终,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环境。
建机制,打造护企“工具包”
(一)建立“一把手”工作领导机制,突出高站位推进。全市两级院均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牵头部门和联络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构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牵头部门负责抓总,各部门积极参与”的“护企”工作格局。根据天水实际,制定11项工作重点、25项具体措施,细化专项行动“施工图”。坚持“两级联动、部门协调、分步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台账式周调度监管,确保目标准确、方向正确、措施有力、取得实效,逐级扛实扛牢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
强保护,让企业吃下“定心丸”
(一)聚焦涉企案件办理,坚持打击保护并重。依法办理侵害民企及企业家权益案件77件97人,批捕43人,起诉78人。运用法律监督模型,严惩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的犯罪。通过监督模型“精准筛查”,发现涉企线索8条,制发检察建议2件,对6人批捕,对30人提起公诉。
(二)聚焦全过程监督,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一是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加强涉企犯罪案件“挂案”及违法查封、冻结、扣押监督治理,排查“挂案”4件,已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二是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聚焦涉企债务纠纷、股权分配、合同纠纷等,加强对确有错误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的法律监督,共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件,针对涉企执行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5件,以上均已被法院采纳。三是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通过跟进监督向涉案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及时纠正涉企行政违法行为,依法保障涉案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涉企行政争议案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均已被采纳整改。四是以公益诉讼监督促治理。坚持双向保护,妥善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避免“一刀切”式的机械执法,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加强企业防范风险能力,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民营企业积极健康发展。2024年以来共办理涉企公益诉讼监督案件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
创特色,全力答好“护企卷”
下一步,天水检察机关将按照最高检和省院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八届九次全体会议部署安排,坚持依法履职,不断提升“检察护企”工作水平,通过综合履职、高质效办案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持续深入打造具有“天水特色”的“检察护企”品牌,护航企业发展壮大、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