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故案例】警惕“开门杀” 事小“危害大”

政务   2024-10-11 15:18   青海  
停车、开门、下车
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动作
却有可能在不经意间
酿成交通事故
给他人带来伤害
俗称“开门杀”

事故案例

简要案情


2024年10月09日15时34分,俄某驾驶车牌号为鲁A1***K小型汽车,在杂多县萨呼腾路与马某驾驶车牌号为青GL***0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原因分析


当事人俄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马某责任。

温馨提示


驾乘人员要先观察周边车辆、行人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再开车门下车。而作为非机动车驾驶人也要观察路边车辆的动向,这样才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拒绝“开门杀”

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01


“荷式开门”法


- MINIMALIST TITLE -

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也就是左侧用右手开,右侧用左手开。

当驾驶员换成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即右手开门时,上半身会自然而然地转动,头部和肩膀不由地向外看,便能及时观察到后面驶来的车辆。

02


“两段式开门”法


- MINIMALIST TITLE -

在确保汽车周围安全的前提下,驾乘人员开车门时,先打开一个小缝,然后扭头往后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略微打开的车门,起到了主动示警的功能,而这也正是相比“荷式开车门”更具优势的地方。

开车门前

一定!一定!一定!

要先观察车外情况

确保安全后再开门下车

玉树杂多交警
这里是杂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众平台,我们将为您提供辖区内实时路况信息、行车指南、交管动态,违章查询、交通安全常识等信息。您的支持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肯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