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经审核,西藏建宇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质量检测机构符合重新核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10月9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1号,邮政编码:850000,联系电话:0891-6819039,传真:0891-6822557。附件:西藏建宇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质量检测机构符合重新核定条件名单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30日
西藏建宇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质量检测机构符合重新核定条件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