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经审核,山南市正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质量检测机构符合重新核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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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南市正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质量检测机构符合重新核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