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房地产经纪机构!我市发布通知

政务   2024-11-22 16:16   河南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业监督管理,完善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制度,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及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严格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

现就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在我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公司或分销公司、中介服务门店、网络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加盟机构)。
二、备案所需资料
1.备案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房地产经纪人员、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必须在职在岗;并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劳动合同。(须提供一名经纪人和二名经纪人协理或二名经纪人);
5.公司其他从业人员取得的相关业务证书及复印件;
6.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
7.经营场所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8.本机构房地产经纪业务规程及内部管理制度;
9.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表;
10.异地销售代理公司或分销公司在我市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除应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供异地经纪机构所在地的备案证明及同意设立分支机构委托书。加盟机构还应提供与授权加盟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加盟合同复印件;
1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对。
三、备案方式
1.协会会员单位集体申请或非会员单位单独申请均可。
2.经市场办实地查看且审核合格后,统一发放备案证明。
请于11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递交禹州市房产交易租赁管理中心市场办,逾期不予受理。
3.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8118399


禹州市房产交易租赁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禹州发布微信视频号上新啦


来源/禹州市房产交易租赁管理中心

编辑/闫依菲 责编/孙小华  终审/李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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