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明确自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一字之差!那么,什么是基本养老金?什么是基础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一起来了解~~
1. 基本养老金,是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条件后,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计发办法遵循“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原则,即:
(1)累计缴费年限越长,基础养老金就越高。
(2)缴费基数越高,平均缴费指数就越高,基础养老金就越高。
(3)缴费基数越高,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高,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高。
(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2)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所有缴费月份的缴费指数之和÷累计缴费年限的月数
(3)月缴费指数=月缴费基数÷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参保人员应当经常关注自己的缴费情况,避免因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导致自身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