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伴君如伴虎。在古代,即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臣也并不轻松,稍不注意就会引来杀身以祸。被皇帝赐自尽后,为什么不能偷偷逃跑呢?一起来看看答主们的回答吧。
被皇帝赐自尽后,可不可以不自尽而逃跑?
| 答主:朱权
嘿,你别说,还真有人这么干过。
北魏孝文帝元宏的皇后冯氏被赐死的时候就不肯好好上路,而是边喊边跑。然后呢,她就被人抓住把药强灌下去,最后还是死了。
(元)勰等以高祖遗诏赐冯后死。北海王详使长秋卿白整入授后药,后走呼,不肯饮,曰:「官岂有此,是诸王辈杀我耳!」整执持强之,乃饮药而卒。——《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二
你以为那个来给你送毒酒的人就只是个端盘子的吗?
如果你不乖的话,他可不介意上来帮你一下哟。
不过呢,你要说有没有人真的逃过了赐死呢?
也还真有。
起码我知道的就有一个,唐朝人贾道冲。
他被赐死的时候儿子贾直言在旁边跟他说,死之前要拜一下四方神灵的。
趁他拜神的功夫,贾直言就把毒酒抢过来喝了。
不过他也是命硬,没死成。
皇帝被他的孝心感动了,决定免去他父亲的死罪,改为父子俩一起流放南海。
贾直言临行之前,对他妻子董氏说,我这一走怕是就回不来了,你趁着年轻找个好人家改嫁了吧。董氏也是烈女子,当场拿来布帛和绳索,把头发包起来扎好,说我要等着你回来亲手给我解开头发,「非君手不解」。
这一等,就是二十二年。
贾直言回来的时候,董氏的头发已经如枯草一般纠缠在一起,想解也解不开了。用油浸润之后绳子才勉强解开,但头发全都脱落了。
我秃了,你也回来了。
也是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啊。
像贾道冲这种,有个命硬且纯孝的儿子,千古独一份了。
| 答主:小豆豆
因为被赐自尽不是惩罚,是恩典啊。
这意味着惩罚到了你本人身上之后,就到此为止了。
而就古代的生态而言。
你如果不肯自尽,那么那种生不如死的酷刑,又或者是株连和连坐的刑法,根本不是我们现代人能够想象的。
再深入一点而言,现代和古代社会结构最大的区别在于:
古代是以「家」和「姓」为单位的,哪怕是在户籍黄册里,也都是以户为基础单位。
赐死就意味着只追究到个人,保存家族,甚至可以保住家族的财产,不必让自己的妻女送去教坊司,自己的爹和儿子,甚至是你的兄长不会遭受波及。
可见,当你犯了皇帝需要亲自过问的罪行时,被赐死,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这个时候你还不赶着死,你还想上天?
| 答主:丧心病狂刘老湿
赐死这事儿,是个制度。
是个优待王公大臣、给你留点体面的制度。
你要是想体面,皇帝就让你体面,你要是不想体面呢?
那派去赐死你的人就帮你体面。
王族刑于隐者,所以议亲。刑不上大夫,所以议贵——刘昫·旧唐书·卷八十五·列传第三十五
所以归根结底,赐死是一个兼具「礼」与「刑」双重性质的处置方法。
所以说先秦大多赐剑——伍子胥领夫差之剑而自尽、白起领昭王之剑以自裁,反正这剑我给你拎过去了,今天肯定是得砍死你,无非是你自己砍还是我帮你砍的事儿。
秦一统天下以后建立了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这种情况下皇帝的权力扩大了,臣子反抗的能力更弱了。
于是赐死开始更优雅一点了,我把意思递过去,识相的你自己死。
岁余,诸侯宾客使者相望于道,请文信侯。秦王恐其为变,乃赐文信侯书曰:「君何功于秦。秦封君河南,食十万户。君何亲于秦。号称仲父。其与家属徙处蜀!」吕不韦自度稍侵,恐诛,乃饮酖而死——司马迁·史记·吕不韦列传
到了汉朝,赐死的花样也越来越多,明诏赐死、暗示赐死、赐牛酒、召廷尉,多种方式,总有一种适合你。
要么你选择乖乖受死,免得遭罪,要么就大家都不体面。
那有没有不肯死的?
当然有啊!汉文帝的舅舅薄昭犯了死罪,文帝看在这是自己亲舅舅外带有迎立之功的份上想赐死他,结果薄昭不肯,表示老子就是不死,就是不死!你能咋地?
咋地?我派满朝大臣到你家门口哭丧去,宣告你社会性死亡,你死不死?
死了。
所以最后这事就成了一个传统文化——我不羞辱你,你也别恶心我,大家都是文明人,为什么不优雅一点呢?
上( 汉文帝 ) 深纳其言 ,养臣下有节 。是后大臣有罪,皆自杀,不受刑。至武帝时,稍复入狱,自宁成始——班固·汉书·贾谊传
其实接着挺下去行不行?
当然行,然而接着挺下去,体面就没了,就是抓捕下狱、全家一起遭罪了。
当然有人表示我就是有骨气,就是要跟你硬刚到底,比如王嘉,药送到嘴边死活不吃,最后让汉哀帝大怒,「系狱二十馀日,不食欧血而死」,有意思么?
所以说赐死这事跟皇权是紧密结合的,是在已有的司法体系框架下对大臣们的一种优待。
他要是能跑,不用等到你赐死也能跑;他要是能不死,那你肯定也知道自己弄不死他,干脆就没法下这个诏。不然曹髦为什么要带头冲锋?直接把司马昭赐死不就完事了么!
其实啊,被赐死的人里还是有挺多爱惜生命不想死的。
然而形势比人强啊,你以为赐死就是老哥一个到你家跟你扔道旨意过来么?
人家是带着全套的「体面套餐」来的!
你想留遗言?没问题!
想料理后事?没问题!
想吃点好的?没问题!
体面人嘛!只要你肯死,这些都不是事!
不过你要是不想死,那可就不行,大伙就得帮你死!
建中四年(公元 783 年)十月,卢杞诬告检校司空崔宁与朱泚通谋,《旧唐书·德宗纪》言「赐崔宁死」实则由「中人引宁于幕后,二力士自后缢杀之」
所以说啊,大家还是体面一点的好……
参考文献:
1.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M].北京 :中华书局,1981.
2.宋杰.汉代的秘密处决与政治暗杀———「隐诛」[J].史学月刊,2013,(7).
3.陈玺.唐代赐死制度之演进与适用[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5,18(04):119-132.
| 答主:丧心病狂刘老湿
明朝还真有个犯事之后逃的。
特别鸣谢 @王扩廊 同学的提示。
旗手卫指挥使潘荣,和州人。
洪武二十六年正月二十一日,蓝玉从外地回京,潘指挥和同卫指挥佥事吴海、董泉,以及神策卫罗指挥等人前去蓝玉家中拜见,蓝玉留他们吃饭喝酒,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蓝玉说改天我有事跟你们商量。
当天酒宴散场,五天之后,潘指挥和神策卫孟指挥去蓝玉的办公室里见面,蓝玉说:我今天给你们商量个事,现在各卫我都已经安排妥了,你们回去之后也安排着。潘指挥表示「既然你要谋大事,那我们一定全力以赴」。
几天之后的二月初九,蓝玉被捕。
三月初一,大朝会,锦衣卫当着潘指挥的面,把旗手卫的指挥佥事吴海给拿下了。潘指挥一琢磨,得,要死,前几天是一起去的蓝玉家,一根绳上的蚂蚱,现在他被捕了,我也没好。于是悄悄溜出长安门,也没给家里人打招呼,谁都不知道,自己一个人逃出通济门,把自己穿的一件「青棉布圆领衫」脱下来,卖给了路边一名不认识的男子,卖了「四贯五百文」钞,然后又花了一贯二百文买了一顶草帽,雇了一头驴,骑着出南京外城安德门,跑到慈湖急递铺歇息。
三月初二,到太平府北关铺歇息。
三月初三,到黄池把截处第三家老刘家歇息。
三月初五日到初九日,因为肚子实在太饿,走不动了,于是沿途走进急递铺歇息,一直走到三月十九,抵达宣州庙北一位姓陈的百姓家歇息。
在老陈家休息两天,三月二十一日,继续赶路,途中遇到一位不知道名字的新安卫的军人,俩人一起赶路,赶到云门铺歇息。
三月二十三日一早,潘指挥起了歹心,干掉了那位跟他一起赶路的不知名新安卫军人,「将本人用脚踢死」(潘指挥的武功很高啊),准备拿着这名军士的身份文书继续逃亡。
但很不巧,他杀人这事被云门铺的铺兵发现了,当场擒获,押送宁国县衙。
走到县城西关的时候,刚巧遇到了旗手卫的百户王德,王德认出了潘指挥。
这下麻烦了,原来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杀人凶犯,而是畏罪潜逃的政治犯啊,于是就此押送回京。
这场真正的大逃亡历时二十三天,逃出近五百里。
我们注意他在逃亡途中的几个点:
第一,早做准备。看情形不对,赶紧跑。
第二,不要声张。别说跟自己一块去上朝的亲兵了,连家人都不要说,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做到人不知鬼不觉。
第三,潜换衣服,免得招摇过市。
第四,注意身份文牒。这个很重要,他最后就是折在这上面了。
第五,要有野外生存技巧。
题图来源:《大军师司马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