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中作用,协同推进质量强链、质量强区建设,近日,天津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启动质量强企梯度培育工作。
通知指出,开展质量强企梯度培育工作旨在全面落实《天津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天津市质量强企梯度培育库,扎实开展质量强企服务与培育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广大企业走好以质取胜发展道路,强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的推广与普及,着力增强我市企业质量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质量强企梯度培育对象主要涵盖制造业、服务业和工程建设三大领域,侧重于“质量技术先进、质量管理卓越、质量品牌卓著、质量效益突出”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研院所、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在产业链带动、区域引领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的企业和组织(以下统称为企业)。
加入质量强企梯度培育库应符合下列条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近2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严重失信行为;把质量纳入企业经营核心战略,坚定不移走以质取胜之路;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建设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实现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
通知明确,培育采取梯度递进的方式,分为基础级、卓越级和领军级,在不同层级设立培育项目,针对企业不同需求分梯度统筹开展培育工作。加入质量强企梯度培育库的企业可依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选择参与以下有关工作和特色活动。
基础级培育
◆以质量强企梯度培育库为基础,构建培育库成员之间的沟通、合作平台。畅通信息通道,加强政策发布和信息互通,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质量管理等方面提供优质、精准服务。
◆持续加强对质量奖、质量攻关、首席质量官等工作的推广与普及,不断完善丰富相关培训活动。积极落实质量强企、质量强链、质量强区、领军企业培育等质量提升工作,向企业提供多方面、个性化综合服务。探索政府部门、高等院校以及社会力量共建质量管理学科,做好质量管理知识普及和人才培养工作。
◆推动建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和质量提升培训基地,充分发挥集成服务效能,围绕质量提升的堵点和痛点,精准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一揽子服务和解决方案。以精准协同的质量技术服务助推企业、产业和区域提质增效升级。
卓越级培育
◆在中国质量奖和天津质量奖获奖单位中,遴选部分单位作为质量品牌交流互鉴平台工作站,安排质量强企梯度培育库相关企业管理者走进工作站,参加经验交流、观摩学习等互鉴互促活动,学习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提升培育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持续开展质量品牌交流互鉴活动,邀请质量管理方面资深专家学者、中国质量奖获奖专家、质量奖获奖企业负责人、企业首席质量官等,宣讲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理念,分享成熟、有效的质量管理最佳实践,发挥专业指导和获奖企业标杆示范的双重带动作用,持续推动质量变革创新。
◆推动我市质量奖获奖优秀企业充分履行社会责任,将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领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纳入共同的质量管理体系,实现质量管控同频共振、联动提升,逐步建立质量合作互助机制,推动行业、区域质量协同发展,筑牢天津质量品牌发展高地。
◆通过质量信用、质量管理、质量品牌、质量基础、质量创新等质量要素为企业提供便捷多样的质量融资增信或质量贷等服务,推动股权、基金、债券等金融政策工具组合发力, 进一步提升质量效益型企业融资可得性、便利性,引导企业追求质量,以质取胜。
领军级培育
◆鼓励已获得天津质量奖的企业积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中国质量奖,并为有意向申报的企业组织高水平的专家团队进行指导,以质量管理的更好方法、更高标准促进企业更好发展。
◆推动我市具备产业规模的获奖企业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试点,更好发挥质量在产业建圈强链中作用。以获奖企业为龙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创建全国质量品牌示范区,培育形成具有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
◆培育我市具备产业条件的获奖企业建设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国家和区域服务质量监测评价中心等国家级项目,助力提升区域质量综合实力。
◆鼓励优秀企业按照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培育有关要求,在“质量领先、带领产业链质量提升、引领区域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打造具有质量竞争优势的国际知名品牌,加快建设一流企业。
通知要求,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以及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挖掘并鼓励我市各领域优秀企业进入培育库,引导企业树立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的良好意识;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愿进行报名,并填写《天津市质量强企梯度培育申请表》,于2025年1月15日前通过邮箱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