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王晓萍: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提出明确要求。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充分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意见,广泛听取一线职工、用人单位、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建议,综合考虑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健康水平、人口结构、国民受教育程度、劳动力供给等因素,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方案。近期,国务院提出《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今天,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立足我国发展实际,充分考虑社会关切,体现自愿、弹性的原则,采取渐进的方式。在方案设计上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坚持小步调整,逐步到位。从2025年起,用15年的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调整至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分别调整至58周岁、55周岁,用较长时间实施到位。二是坚持弹性实施,自愿选择。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选择弹性提前或弹性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三是坚持分类推进,有序衔接。同步启动、差异化延迟男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与现行退休年龄政策相衔接。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协同配套。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保障各类劳动者基本权益,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我们将认真落实决定要求,广泛凝聚共识,精心组织实施,稳妥有序推进。
终审:刘晓龙
复审:李国强
初审:严富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