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赣人社发〔2017〕67号)、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吉人社字〔2018〕10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个人在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补贴60%,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现对安福县起凤山夜街创业孵化基地2024年2季度运行费补贴予以公示,补贴金额为:41700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安福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8日
终审:刘晓龙
复审:李国强
初审:郁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