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苗”先锋
护“未”成长
聘任中小学生担任“小小法治宣传员”,建立学生法治宣传队伍,发挥学生群体“桥头堡”作用,成为学生群体的“发声人”、“带头人”是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天平护蕾队”司法工作的延伸,与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形成了交互机制,标志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了新载体、进入了新阶段,是法治宣传工作实践中的新创新,新尝试。该举措有利于调动中小学生将法治精神传播至校园的每一个角落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天山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治教育实效,守护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为法治社会的构建培养忠实的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供稿丨王彩燕
编辑丨乔炎威
审核丨潘维娜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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