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法动态||律“苗”先锋 护“未”成长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聘任“小小法治宣传员”啦!

政务   2024-09-29 20:24   新疆  


律“苗”先锋

护“未”成长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 2024年9月29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举行了新闻通气会,天山区教育系统九所中小学共计18名中小学生被聘任为“小小法治宣传员”,200余名中小学生参加此次通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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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不仅是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次深刻实践,更是法院与社会各界携手共筑法治梦的重要一环。对于增强法院法治教育实效、扩大普法覆盖范围、培育法治社会基础、促进司法资源下沉、弘扬社会公平正义、反馈社会法治成效、构建和谐法治环境具有积极促进意义。” 天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帕尔哈提·阿不来强调了培养中小学生成为校园“小小法治宣传员”的重要性。乌鲁木齐市第49中学六年级2班的宋良祺作为“小小法治宣传员”代表表达了自己传达法治正能量,学习传播法律知识的决心。

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助理王彩燕就“不当“熊孩子”、“拒绝校园欺凌”、“护蕾”防侵害”三个专题开展了法治讲座,并与在座中小学生进行互动。通过宣传教育短片,告诉孩子们既不要做施暴者,也不要当受害者和冷眼旁观者,让每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阳光下。



聘任中小学生担任“小小法治宣传员”,建立学生法治宣传队伍,发挥学生群体“桥头堡”作用,成为学生群体的“发声人”、“带头人”是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天平护蕾队”司法工作的延伸,与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形成了交互机制,标志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了新载体、进入了新阶段,是法治宣传工作实践中的新创新,新尝试。该举措有利于调动中小学生将法治精神传播至校园的每一个角落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天山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治教育实效,守护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为法治社会的构建培养忠实的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供稿丨王彩燕

编辑丨乔炎威

审核丨潘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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