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达不烈提汗·哈山
出生日期:1987年9月3日
户籍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和融巷360号38号楼1单元1303室
身份证号:650121198709034414
执行标的:42409.23元
执行案号:(2023)新0102执6612号
悬赏金额: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部分的10%
悬赏期限:12个月(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1日)
悬赏条件: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达不烈提汗·哈山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
领取悬赏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后,即按本公告确定的悬赏金额支付悬赏金。
本院将对线索提供人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核实并登记,如出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线索提供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本院声明:对线索提供人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将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联系人:娄俊伟法官
联系电话:0991-8559038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欢迎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