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
让爱为生命加油
血液是生命之源,是医疗救治中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
目前,血液无法人工制造,输血治疗的血液均来源于社会爱心人士无偿捐献,临床用血费用是采供血机构为确保血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采集、检测、制备、存储环节中产生的成本费用,最珍贵的血液是免费的。
受高温、寒冷天气、疾病发生等因素影响,全国冬夏两季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季节性缺血。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医务人员会动员患者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这不是刁难和要挟,而是血液供应紧张之下的无奈之举,也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大爱精神的传递和延续!
“我献过血,家属是不是可以优先用血?申请以后几天可以约到血?”“为什么我献过血,出院结账时血费还是花了好几百?”“血费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今天小编为大家在这里揭秘“无偿献血,优先用血、免费用血”的真正含义。
根据《青岛市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在青岛市参加过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及直系亲属在青岛市用血时享受优先用血及血费报销。2018年6月起,青岛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先用血,后献血”的血费报销政策,献血者及其亲属可以先申请用血,在用血后180天之内献血,仍然可以享受血费报销政策。
怎样申请优先用血?
献血者本人微信搜索“青岛市中心血站”公众号并关注,在“我的中心”→“个人中心”→“优先用血”→“献血服务平台”→输入手机号、验证码,点击“登录”→“青岛市优先用血”→点击“开始申请”,按要求填写患者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请认真核对用血成分及用血量)→“提交申请”。如果符合要求,右上角将会显示“已通过”,青岛中心血站每周二、四、六为区人民医院配送血制品,输血科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优先安排等量用血。
无偿献血报销适用范围
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
血费报销献血量如何计算?
献血者献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量按照800毫升累计献血量,献全血按照实际献血量累计献血量。献血者本人医疗用血,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的,终身可享受报销全部的医疗用血费用,并且不受其亲属用血报销的影响,献血者本人医疗用血报销不扣减本人献血量。
累计献血<1000毫升的,可累计报销不超过五倍献血量的医疗用血费用。
献血者的亲属医疗用血,报销时以献血者实际剩余血量为准,报销不超过等量献血量的医疗用血费用。
医疗用血报销时以用血收费票据注明日期为用血日期,在此之前累计结余的献血量和用血之日起180日内的献血量均可用于医疗用血费用报销。
办理血费报销所需证件
需提供献血者身份证、代办人的身份证、用血者的身份证原件、银行卡(或医保卡)、出院结算发票及用血费用明细,到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住院处五号窗口血费直报处办理。
异地报销如何办理?
1.山东省内报销实现一网通,如在青岛市献血,在山东省内其他地市用血可在当地血站报销;如在山东省内其他地市献血,在青岛市用血后也可在青岛血站报销。山东省内各地市报销政策有所出入,献血地和用血地报销标准不一致的,按照献血地报销标准执行。
2.在青岛市献血,在山东省外用血的,尚无法实现跨省市报销,需要回献血地进行报销,或者通过青岛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线上报销。详情请致电96606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四免政策”条件及免费项目
1.在青岛市参加无偿献血达到20次以上或在青岛市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
2.成为青岛市红十字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大队志愿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20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无偿献血志愿者。
3.在青岛留取造血干细胞血样,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在青岛市荣获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捐献者。
无偿献血是一种奉献,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爱的传递。适量献血不但无损身体健康,还能促进机体新陈代谢、减少心血管疾病发病率、降低血脂。当您的热血流淌在素不相识的同胞体内,凋零的生命之花因您的热血而重新绽放,您献出的不仅仅是鲜血,更是一份对生命的祝福!我们衷心感谢每一位献血者,也呼吁每一位社会成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愿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接力善举、传递爱心!
供稿:区人民医院
审核:周淳莉
编辑:刘 琼 李嘉芸
电话:0532--86169110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8号
投稿邮箱:qxxqwjjxx@qd.shandong.cn
长按左边二维码
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