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岁的MUTCD |《统一交通控制设施手册》

汽车   2024-10-30 05:00   北京  

1、交通控制设施

安全和高效的交通运行的关键在于交通工程师和驾驶人之间的有效和良好沟通,交通控制设施(Traffic control devices)则是这个沟通的媒介,几乎每条交通法规和每个运营管理机构都会使用交通标线、标志和交通信号来传达各种意图。交通工程师设计交通控制设施时,必须清晰地传达信息,使其能够成为一种鼓励遵守的约定和规则。

2、统一交通控制设施手册-MUTCD

美国管理交通控制设施的应用、设计和布设的主要标准是Manual on Unifom Traffic Conirol Devices (MUTCD),联邦公路局(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发布一份全国最基础的的MUTCD作为每个州的范本。但很多州就直接采用了联邦公路局的MUTCD,另外一些州则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适用于自身的MUTCD,主要是增加更多更细致的规定(不会与联邦MUTCD冲突)。

3、MUTCD的历史与背景

MUTCD的原则目标之一是在交通控制设施的使用、布设和设计环节建立统一标准(uniformity),在相似或相同条件下始终传递相同的信息会极大地加强沟通效果,如果每个州使用不同形状、颜色和标记的停车标志将会让驾驶人十分困惑和造成极高的潜在风险。

不断变化的设施设计不纯粹是理论问题,比如19世纪50年代早期,红绿两色的交通信号在不同州的摆放位置是不同的,一些州将红灯放在最上方,另外一些则是绿灯在最上方,这对于红绿色盲驾驶人在不同州驾驶车辆则会是相当危险的事情(当然,在那个年代是否严格限制视觉缺陷人员驾驶车辆还有待进一步论证)。标准化信号灯的顺序对于安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要能够保证即使是视觉缺陷的驾驶人也能通过亮灯的位置来判断当前路口的通行权。在20世纪后还有在红灯和绿灯的基础上加上少量蓝色和黄色颜料来加强可视性的做法。

早期的信号控制设施在不同地区的发展并不是同步和协同的,比如道路中线最终出现在1911年的密歇根州,最早的电子信号灯于1914年安装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最早的停车(STOP)标志于1915年设置在底特律,底特律还是第一个使用三色信号灯的城市(1920年)。

第一次尝试建立全国性的交通控制设施标准是在19世纪20年代,有两个组织分别发布了各自的手册。其中,American Association of State Highway Officials(AASHO, AASHTO的前身)于1927年发布了Manual and Specification for the Manufacture, Display, and Erection of U.S. Standard Road Markings and Signs,1929和1931年两次再版,不过这个手册仅强调了乡村道路的相关标志和标线应用。在1930年,National Conference on Street and Highway Safety(NCSHS)发布了Manual on Street Traffic Signs, Signals, and Markings,该手册则侧重城市道路的标志标线和信号的使用。

1932年,两个组织则形成了统一交通控制设施联合委员会(Joint Committee on UniformTraffic Control Devices),于1935年发布了第一版MUTCD,1939年再版。该联合委员会工作组一直负责后续的MUTCD的更新,直到1972年联邦公路局正式宣布接管负责MUTCD。

4、MUTCD版本

上图是第11版发布前的10个历史版本,MUTCD 2003版是一个重要的版本,随后是2009版,最后更新时间是2022年7月。最新的第11版于2023年12月发布,基本情况可以看下面的视频介绍。

5、MUTCD的通用原则

MUTCD对于交通控制设施目标的描述原文如下:

The purpose of traffic control devices, as well as the principles for their use, is to promote highway safety and efficiency by providing for the orderly movement of all road users on streets, highways, bikeways, and private roads open to public travel throughout the Nation.

简言之就是提升安全和效率,为所有用路人在不同类型的道路上提供有序的移动环境。手册还对交通控制设施提了5个要求:

  1. 满足某种或多种需求
  2. 能够引起用路人的注意
  3. 给用路人传递清晰简单的信息
  4. 能够获得用路人的尊重,保证权威性
  5. 给用路人足够的反应时间

除了这些要求的明确含义,一些细微之处也应该认真考量。首先是不应该使用过多的(superfluous)设施,每个设施必须有明确用途,必须满足安全和效率要求,第4条就是强调的这一点。只有当驾驶人习惯于期望所有设施都有意义和重要信息时,才会引起驾驶人重视。过多使用或错误使用设施则会导致驾驶人忽略这些设施和传递的信息,就像狼来了一样(crying wolf)。

第2条和第3条会影响控制设施的设计,引起注意要求恰当的清晰度(可见性)和可分辨性的设计,因为通常驾驶人的视觉会被复杂的环境所影响和分散。使用标准的颜色和形状则会提高驾驶人的警觉和重视程度,驾驶人在短暂的反应时间内都能够对相应的信息做出正确的动作,图例和说明则应该尽可能简单明了。

第5条会影响设施的安装布设,比如一个STOP标志总是放置在停止线处,但必须要让驾驶人在安全停车距离内清晰可见。提醒驾驶人换道的导引标志则必须放置在离实际分离区域较远的上游,让驾驶人有足够的时间和距离来完成换道。

可以看下STOP标志的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样子。

6、小结

本期对美国统一交通控制设施手册-MUTCD的历史背景和通用原则进行简要介绍,也是自身学习记录,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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