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5日,北京一辆公交车正在正常行驶。突然,一位身穿红衣的中年女子站了起来,将手中的硫酸泼向了一位18岁的姑娘,还波及到了其他乘客。小姑娘没有防备,脸部被严重毁容,其他乘客也是意难平。那这位女子为何会做出这等丧心病狂的事呢?此事还得从两家的恩怨说起。
韩浪儿子遇害
这位中年女子名叫韩浪,是重庆寿县人。由于家境不好,她早早就辍学回家。但她年轻时长得很漂亮,所以吸引了很多异性的关注。最终,24岁的韩浪与一名39岁的男子结婚。但这名男子却满肚子花花肠子,婚后经常出轨。韩浪对丈夫失望,带着儿子亮亮到北京房山打工。
一个离婚的单身女人,带着孩子在他乡生活,可想而知过得有多艰辛。但韩浪还是凭借自己坚韧不拔的毅力,在北京扎下根来。不久之后,一个叫李大君的男子出现在韩浪的生活中。李大君知道韩浪离婚的事,也不介意她带着孩子,甚至经常给她们母子买吃的。韩浪和儿子亮亮很感动,接受了李大君。
就在韩浪以为生活迎来盼头时,残酷的现实又给了她重重的一锤。2005年4月24日下午,韩浪发现自己找不到儿子亮亮了。就在她着急忙慌地在村里四处寻找亮亮时,有人告诉她:“村东头的一口水井中,有孩子落水了。有人看着像亮亮,你赶快去看看吧!”当韩浪赶到村东头时,水井已经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
韩浪费尽力气挤了进去,发现还真是自己的儿子,她瞬间就眼前一黑,险些晕厥过去。后来警方介入此事,才查明了真相。原来亮亮并非无意中跌入水井,而是被村中一个“小霸王”强强推了下去。根据一些小朋友的描述,强强在与其他小朋友玩耍时,讽刺亮亮没有爸爸。二人起了争执,强强就将亮亮推进了井中。
一个母亲的报复
虽然强强犯了故意杀人罪,但他实施犯罪行为时年仅13岁,所以并不会被判死刑。最终,强强被少年管教所收押三年。想到强强3年后就能出来,而自己的儿子却再也不会回来,韩浪就越想越生气。为此,韩浪将强强的父母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处强强的父母张某夫妇赔偿受害人韩浪15万元的丧葬费,但张某夫妇却拒绝履行义务,一直拖着不给。
而对于张某夫妇来说,一次性拿出15万根本不是问题。但他们怨恨韩浪让强强坐牢,所以他们不打算再支付这笔钱。而韩浪由于拿不出钱,导致亮亮的尸体在殡仪馆躺了大半年才被取出安葬。张某一家的做法让韩浪彻底寒了心,她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报复张家。强强在坐牢,动不了他。张某夫妇二人对她防范甚严,也很难下手。想来想去,她将目标对准了张家的女儿小萌。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韩浪被捕后,法院判处她13年有期徒刑,并赔偿受害人小萌36万余元,以及其他受害者12万元。对于小萌的赔偿,韩浪坦言,她并不打算给。一是她拿不出这笔钱,二是她就算拿得出,也不会给。但事后,韩浪还是表示了后悔。她不该将小萌作为报复对象,小萌只是一个无辜的人。
结语
小萌的父母张某夫妇对法院的判决很不满,认为韩浪犯了故意伤害罪,法院判得太轻了。但他们也不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正是由于他们的嚣张跋扈,才让女儿受了害。而且自从亮亮死后,张某夫妇都没有对韩浪说过一声“对不起”。相反,韩浪因为伤害了小萌,内心感到愧疚。在服刑前特意流产了腹中的孩子。正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在发生矛盾时,一定要先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一下,才能避免惨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