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法官是机械司法的一个重要原因
民生
2024-11-03 21:01
陕西
“三门”法官是指:出家门、进校门,毕业后走进法院门的法官们。现在的法官队伍中,“三门”法官占据相当的比例,尤其是在基层法院。1、智力超群但思想相对简单。三门法官可谓百里挑一,千里挑一,都是经过高考的大浪,甚至是考研的洗礼后,在考编大军中冲出重围的勇士,其智力可见一斑。虽然三门法官有较高的智商,但由于其生活、成长经历的单一线性结构,导致其思考问题不够全面。体现在办案上就是就案说案,脱离基层、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甚至是脱离社会的常识、常情与常理,想当然的依书本办案、依法条办案、实实在在的一个本本主义者。2、学习能力强但知识结构单一。我们的教育机制设置就决定了,我们的三门法官要学习诸多的书本上的知识。没有很好的学习能力,是不可能拿到学校毕业证和诸如法律执业资格等各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但现在的大学中,为了保研、为了考研,本科生们都过于注重专业课程的学习,过于注重学分的积累,而忽视了与社会科学相关的法学之外的知识,知识结构相对单一。3、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但缺乏对社会与法联系的认知。三门法官们,大都经过法律院校系统的法学理论的学习与培养,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但对法的作用,法产生的社会环境,法存在的社会肌理,法实施的溢出效应却认识不足。4、自我自主意识强但独立判断、解决问题能力缺乏,有时容易脱离实际。由于受大环境与父母教育观念的影响,“90后”大都追求个性、强调自主、思维独立,不愿意接受被别人强加的观点和想法。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又相对欠缺。5、充满对社会的好奇但缺少心中的坚守。作为青年一代,三门法官们只要是新鲜的没见过的事物他们都好奇,但由于当今社会价值的多元化,他们见得越多、经历越多,越不知道选什么越不知道守什么,只能顺着心中朦胧地对法的正义、心中的理想去作为。而他们所认为的公平、正义只是老师课堂上讲的理论,或是国外的舶来品,是脱离了我们社会实际的乌托邦。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守护人。那么法官就一定要了解社会、有丰富的社会阅历与认知,而这些是学校所不能给予的。故建议法学生毕业后先去从事法律工作之外的社会工作;或者,从已经有相当的社会经历的具有法律知识的人中选任法官。如从事律师若干年后才具备成为法官的资格。2、建立法官保障的关口。法官必须是心中有坚守的人。法官一定要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品质。要想使法官能够拒腐蚀、永不沾,当然也要有保证法官不被腐蚀、侵染的保障条件,要使法官有职业尊荣感、幸福感、满足感,从而守卫住心中公正的关口。3、畅通现行法官的出口。人与人是有差异的,法官与法官也是有水平差异的,如何让合适的人站在合适的岗位上,是选人用人部门、领导应当考虑的。对现有的法官队伍,要以案件质效去科学评判每一位法官的任职情况。对大多数人民群众不认同的,应当坚决调离法官岗位。评判一位法官,一定要以其判决是否能够得到各方当事人的认同,能够得到广大的人民群众的认同。只有被当事人、被最广泛的人民群众认同的判决才是公正的判决。
法律人夜读
法律界的新闻联播 每晚9点 不见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