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用户: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4〕574号),春节期间,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的价格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1月28日至2月4日春节期间,11:00—15:00,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价格由平段电价下调为谷段电价,并以谷段电价为基础,下浮20%。
请各企业科学安排生产,进一步增加春节期间的用电负荷,共同助力提升电力系统整体效能。
来源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 季晶
温馨提示 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点“在看”的,会慢慢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看到我们发布的权威信息,请将“爱启东”加为星标,每次看完后不忘点下“在看”和“赞”。
{ 关注“爱启东
”
了解更多资讯 }
关注“爱启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