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海南椰岛最新公告,公司自查发现下属公司出纳林某某侵占单位资金1986.11万元,公司被非法侵占尚未追回的资金约1897.41万元。
近日,法院对上述违法犯罪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责令其退还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897.41万元。
公司股东全德能源已以债权豁免方式全额弥补公司全部被侵占资金1897.41万元,此事件没有对公司造成资金及净资产的损失。
公告日期 : 2024-12-10
一、情况概述
2024年4月27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员工职务侵占事项的公告》(详见2024-014号公告)。公司自查发现下属公司出纳林某某通过欺瞒、隐匿财务秘钥,篡改审批文件、对账单等方式,侵占单位资金1,986.11万元,公司被非法侵占尚未追回的资金约1,897.41万元。
为弥补该事项对公司及股东造成损失,公司第二大股东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主动担当,向公司出具《债务豁免通知函》,豁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1,897.41万元,全额弥补因该事项对上市公司造成的资金损失,因此该事件不会对公司造成资金及净资产的损失。
二、事项进展
近日,法院对上述违法犯罪作出一审判决,结果如下:被告人林某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责令被告人林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897.41万元;查封在案的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某某花园房产一套,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股东全德能源已以债权豁免方式全额弥补公司全部被侵占资金1,897.41万元,此事件没有对公司造成资金及净资产的损失。被侵占尚未追回的资金1,897.41万元,公司已在2023年度全额计提损失,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897.41万元。本次根据法院判决,林某某应当退还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897.41万元,但因林某某偿还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未来损益影响构成不确定性。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
此前: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员工职务侵占事项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6月28日变更为国有股东实际控制,在国资股东及第二大股东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德能源”)推荐的高管人员就任后,立即启动了全面的内部控制合规自查工作。通过收缴财务秘钥、收缴并重新刻制公司印章、完善资金审批流程、完善管理制度等具体措施,做好内部控制风险的防范工作。在上述完善内部控制过程中,于2023年10月发现,公司子公司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出纳林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资金。公司随即向警方报案,林某某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近日,公司从警方了解到,出纳林某某通过欺瞒、隐匿财务秘钥,篡改审批文件、对账单等方式,侵占单位资金1,986.11万元(最终以司法机构认定为准)。通过公安机关协助追缴,公司已收回资金88.70万元;本次公司被非法侵占尚未追回的资金约1,897.41万元,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及追赃挽损中。由于该案件资金流向涉及私彩赌博违法犯罪,为有利于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办,追讨违法犯罪所得,积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事件为林某某个人犯罪行为,与公司经营无关。为弥补该事项对公司及股东造成损失,公司第二大股东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主动担当,向公司出具《债务豁免通知函》,豁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1,897.41万元,全额弥补因该事项对上市公司造成的资金损失。
二、整改措施
本事项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开展内部调查,通过对风险控制点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工作。
1、加强资金内控审批管理
公司进一步优化相关流程,加强资金内控审批流程,强化对货币资金的管理。
2、增强关键点控制,提高财务管理规范性
公司将财务工作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要求每个岗位的执行人员在月末需对关键事项进行确认并签字,交叉稽核、规避风险,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3、完善管理制度,防范资金风险
公司修订并下发《海南椰岛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版)》、《海南椰岛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等制度,进一步细化对货币资金的管理要求,强化稽核功能,提高资金管理力度防范资金风险。
4、增加出纳审核岗位,严格执行出纳定期轮岗
公司增设出纳主管岗位,出纳主管负责资金调拨、资金日报、对账单的打印和复核等审核工作,发挥有效的监督稽查职能。同时,严格执行出纳定期轮岗制度,防范与杜绝财务管理风险。
5、加强内部审计监管
公司审计监察部门将资金管理列入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对资金的监管力度。同时,公司后续将重点关注财务制度的执行有效性,审计监察部门将对后续制度执行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
6、加强全体人员风险意识教育
公司加强全集团特别是财务人员风险意识培训,提高法律意识,规范财务工作行为。
7、配合司法机关尽可能追缴资金。
公司将进一步配合案件调查工作,保持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与联系,积极推动案件的侦办及追赃挽损。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东全德能源以债权豁免方式全额弥补上市公司全部被侵占资金,此事件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资金及净资产的损失。公司结合违法人的清偿能力并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尚未追回的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损失,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897.41万元,股东对公司的债权豁免计入资本公积1,897.41万元。
四、其他说明
经公安机关筛查资金流向及公司自查,暂未发现涉案人员林某某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其他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该事件的发生,公司对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整改措施:
1、加强资金内控制度管理。
(1)2023年10月19日,财务中心进一步调整相关流程,加强资金内控,将资金内部调拨流程增加总经理及董事长的审批节点,强化对货币资金的管理。
(2)2023年10月19-21日,通过查询网银和银行对账单进一步核实资金余额的准确性。
(3)2023年10月31日,公司财务中心下发《关于规范财务月度结账事项的通知》,针对财务月度对账、财务结算关键节点制定《财务月度结算工作确认表》,将财务工作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要求每个岗位的执行人员在月末需对关键事项进行确认并签字,交叉稽核、规避风险,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4)2023年11月8日,公司修订并下发《海南椰岛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版)》、《海南椰岛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进一步细化对货币资金的管理要求,强化稽核功能,提高资金管理力度防范资金风险。
(5)为进一步规范管理,集团和各公司财务章收归集团财务副总监保管,银行专用的法人章收归印章管理部负责保管,严格把控用章审批和管理工作。
(6)2023年11月底,公司对全集团各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并经经营层会议审议通过试行。
2.增加出纳审核岗位,加强会计和出纳交叉稽核管理2023年11月初,财务中心调整出纳编制,2名出纳调整为3名,新设出纳主管;两名出纳分别负责管理不同业务板块的录入U盾并将定期轮岗,集团财务副总监负责复核U盾的管理,出纳主管负责资金调拨、资金日报、对账单的打印和复核等审核工作,发挥有效的监督稽查职能。同时,加强对电商结算账户的对账管理,杜绝财务管理风险。
3、加强内部审计监管
公司进一步修订《反舞弊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审计监察部门拟将资金管理列入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对资金的监管力度。同时,公司后续将重点关注财务制度的执行有效性,审计监察部门将对后续制度执行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
整改措施:
2023年10月公司自查发现子公司出纳林某某侵占、挪用公司资金事项,公司随即向警方报案,林某某因涉及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已依法移交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该案件资金流向涉及私彩赌博违法犯罪,为有利于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办,追讨违法犯罪所得,积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信息披露有关规定。针对该事项,公司积极落实整改。
1、提升责任主体合规意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持续加强对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加强其岗位履职的合规意识。要求信息披露责任人密切关注涉及信息披露的相关事项,加强对信息披露规定的理解,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升责任主体对信息披露业务的判断能力,提高关键少数人员的履职能力,强化董事会、监事会监督职责,要求信息披露责任人依法依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
审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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