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有很多统筹公司“碰瓷”保险公司,实际上从事的是“统筹”或者“安全服务”的工作,与保险公司没有任何的关系。
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业务员,通过模仿保险公司报价单形式将有保险公司名称和标志的统筹单进行销售,极具迷惑性。
王先生买了一辆营运货车后,一位自称人保汽车服务公司(实际为“统筹公司”)“业务员”联系上他,并建议王先生今年的车险可以做成组合保险,保费便宜很多。
王先生有点心动,但又半信半疑,于是咨询了人保客服。
令他震惊的是,这位自称与人保公司关系匪浅的业务员根本不是保险公司的职员,其出具的报价单上中国人民保险的LOGO也是假的。
相比王先生,另外一名的大货车车主吴先生就不幸上当了。
吴先生是支付保费且拿到“保单”后才发现,对方不是保险公司而是统筹公司。
1、组合保险
部分统筹公司业务员通常冒充大型保险公司职员,游说车主将车险做成组合保险,交强险由正规保险公司承保,“商业险”则由统筹公司承保或制造双方公司联合承保的假象。
他们强调自己卖的就是保险公司的车险产品,并且把报价单、统筹单做成与正规保险公司的保单非常相似甚至一模一样,让客户一时间难于分清。
2、价格便宜
部分统筹公司报价往往比正规保险公司便宜,而且便宜不止一点点。以上文的王先生为例,其大货车上年出险二次,按营运性质承保,统筹公司报价比正规保险公司的价格便宜三分之一。
价格便宜也是统筹公司能屡屡得逞的利器。
3、投保方便
保险公司每次投保都会要求客户提供相关投保资料并严格审核,以此对投保车辆和客户的风险进行评估。
但是车辆统筹相对简单得多,只需交钱签合同,甚至都不需要见面,不到半天时间就能完成全部手续。这一点对网约车和大货车司机很有吸引力。
1、“车辆统筹公司”不是保险公司,缺乏专业监管
2022年8月29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其中明确: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缺乏专业监管,一但此类公司出现资金链断裂、撤销破产等重大危机时,只能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蕴含较大风险。
2、“车辆统筹单”不是保险合同,不受《保险法》保护
车辆安全统筹公司以“统筹”、“互助”名义与车主签订的安全统筹单不是保险合同。消费者购买安全统筹后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赔偿。
一旦出现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法院在援引法律裁决时,不能适用《保险法》的规定解决相关赔偿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3、“车辆统筹业务”不是保险业务,后续赔付服务可能无法保障
“车辆统筹”和“商业车险”实际有着本质区别。“车辆统筹”其本质属于交通运输行业内部的行业互助,交通安全统筹服务对互助事项及互助金额不具有刚性兑付承诺。
国家对保险业必须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如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资本本金要求、保证金提存,加强保险条款监管等。这些措施决定了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会进行刚性赔付承诺。
曾有法院案例,最终判决由车主承担赔偿三者方剩余损失,而“车辆统筹公司”在安全统筹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再者,安全统筹公司不具有保险公司的专业服务能力、理赔能力与重大案件赔付能力。
车辆统筹不能替代车辆保险,未在保险公司购买保险而购买“机动车辆统筹单”的机动车辆,以后再向保险公司投保商业车险时,无法享受连续投保及无赔款优惠。
保险的宣传任重道远,有很多车主分不清楚统筹和保险,麻烦大家小手一转,把这篇文章转出去,让更多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