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4年8月25日,双浮镇孙某宇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某小区发生杀人案”的虚假信息,引发网友关注。后经查实系谣言,孙某宇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宇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9月30日,开发区孙某军为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政府出手让周边国家女孩自愿报名嫁入中国”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后经查实系谣言,孙某军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军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4年10月11日,赵庙镇张某平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评论“某小区车辆着火烧死好多人”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后经查实系谣言,该起火灾无人员伤亡,张某平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平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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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太和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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