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0月23日,也是港人陈同佳出狱5周年。
为何一个罪犯出狱的日子要特别记录呢?那是因为当年他犯下的罪案,除了罪恶深重之外,更掀起了香港社会的极度动荡,说他是罪魁祸首也不为过。
2018年2月17日,陈同佳涉嫌于台湾台北市大同区紫园旅店杀害同是香港居民的女友潘晓颖。
来源:HK01
之后,陈同佳本人则逃回香港,并处理其死去女友潘晓颖的财物,包括一张提款卡、一部数码相机、一部iPhone6、2万元台币及1.92万港元。
2018年3月13日,该命案被揭发后,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三度向香港律政司提出司法互助请求,请求将陈同佳引渡回台湾受审!
不过,由于港台之间从来没有建立任何正式的官方交往,香港原有的《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亦未有涵盖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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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个“司法漏洞”,加上香港处理刑事案件奉行“属地原则”,香港只对在香港发生的犯罪行为拥有司法管辖权,只能起诉他在香港进行的洗黑钱等罪名。
最后,陈同佳在香港被落案起诉两项盗窃罪和一项处理赃物罪,其后获改控四项处理犯罪得益罪(即俗称“洗黑钱罪”)。香港高等法院判处陈入狱合共29个月!
来源:经济日报
至于他在台湾所犯的命案,基于司法漏洞,港府无权管辖。要从台面上解决,港府就只能修订条例,而事件后来也演变成19年的香港社会运动。
事情已过去5年,该命案的结果也成了一个疑问。
据悉,陈同佳入狱期间,有牧师劝服陈同佳同意出狱后前往台湾自首,为个人错失承担责任,陈同佳表示希望台湾当局不判处死刑。
2019年10月23日,陈同佳因在鉴于表良好,所犯的洗黑钱案,也被允许提前出狱。
至于所犯命案,当时他公开向死者潘晓颖家人鞠躬道歉,承诺会赴台自首!
来源:HK01
2020年10月20日,死者潘晓颖的母亲,就案件到政府总部向保安局递信,要求特区政府特事特办,积极协助疑犯陈同佳在洗黑钱案出狱满一年之前赴台自首。
原本事件有望告一段落,然而陈同佳却一直未能前往台湾!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阻碍陈同佳赴台自首?原因是:台方不给签证!
陈同佳出狱后,曾前往台方所称“单一窗口”申办赴台签注,然而台湾当局将陈同佳自首一案政治化,仍未批出签证。
来源:香港经济日报
2023年2月20日,台湾开放港澳自由行,然而,陈同佳到台湾驻港机构申请赴台签证,还是被台湾拒绝入境!
台方仍然认为:该案件必须通过司法互助处理,不容许被怀疑犯下杀人罪的陈同佳以“自由行”旅客身份入境台湾。
同时认为陈同佳必须在戒护下到台湾投案,并要求香港当局提供陈同佳在香港的证词及证物以便查明案件的真相。
来源:香港经济日报
台方拒绝陈同佳入境的做法,也在香港引起多方批判。
有香港资深建制派表示:疑犯已经承认杀人并“送上门”自首,却不被批准入境是“荒天下之大谬”。
批评台方政治立场先行,以司法互助为由制造“主权”议题,但碍于目前两岸关系,案件难有进展。
一直协助陈同佳的选委界立法会议员管浩鸣表示:
希望台湾以人道立场处理事件,不应将“政治”凌驾于“人道”。虽然两岸关系、台港关系无好转,短期内难见曙光,但仍希望在未来几个月,循其他途径加快跟进。
来源:HK01
他更表示:陈同佳事件无论如何都要解决,对潘妈妈、陈同佳以至全港市民,都要有所交代。
“希望让陈同佳早日承担法律后果,真正令死者家属释怀。”
就连香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也表态了!
他表示:刑事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案件发生的所在地,是唯一可以处理该刑事行为的地方,没有“域外法权”在其他地方处理的安排。
由于杀人案不在香港发生,陈同佳唯一在港所犯的罪行已刑满出狱,因此他在其他地区所犯罪行,港府不应也不能处理,唯一角色是如果案件发生地要求协助,可尽量配合。
来源:HK01
政治上,他认为台湾当局以司法管辖权为由阻止陈同佳赴台,做法不符国际标准,但目前政治环境下,也看不到问题有解决的曙光。
据悉,目前陈同佳仍隐居深山,足不出户。虽然他的自首意愿亦一直没有改变,但也只能无了期等待。而陈同佳案一日未解决,亦始终无法彰显司法公义。
来源:星岛头条
最后,大家对这宗案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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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棋盘︱陈同佳出狱5周年近况曝光!管浩鸣:佳仔赴台自首仍未见曙光 HK01,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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